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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

发布时间:2022-12-17 13:4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

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市公安局、**区政府、**区政府三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政府法制工作,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安排意见,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全市政府法制系统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到2025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完成了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2021年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部,出台政府规章*部。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为抓手,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压缩到**项。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使我市成为全国“事项办理时限最短”的城市。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推行全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办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事项***项。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提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强化行政应诉,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首次市长层级出庭应诉开先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新时代新起点,着力增强新动力、准确把握新任务、积极应对新挑战,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着力增强新时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对政府法制工作赋予的新动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否则,只能是南辕北辙。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之所以迅速开创历史新局面、谱写时代新篇章,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最强大动力,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设立,更彰显出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地位和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前进。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对政府法制工作明确的新任务。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从聚焦体制机制,到统筹谋划改革任务,再到凝聚各方智慧,已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其中,我市被确定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试验区“三核引领”城市之一。这些目标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尤其在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需要我们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度建设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监督,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判改革形势,明确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应对之策、破解之道,做到在法治之内、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促进改革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三)积极应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法治政府建设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全新命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衡量标准、建设路径和具体措施,标志着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关键阶段,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正在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纲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很多任务都是由政府法制机构来牵头协调或者组织实施,赋予了政府法制工作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目标有新定位、工作有新举措、实践有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奋力开启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征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条主线,着力在五个方面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依法全面履职,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由市场承担的职能真正交给市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活力。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长期性、历史性进程,行政权力的清理、转化、承接、下放是一个动态过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范围、调整依据、调整流程、调整时限和公布时限等内容,做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确保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三是强化权力“瘦身”和职能“健身”,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提出,“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和“全面清理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既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政府权力“瘦身”和职能“健身”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不仅要切实做好制度审查和清理的“减法”,更要通过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有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

(二)完善决策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理念,彻底摆脱传统“拍脑袋”式决策方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凡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作出决定。对决策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务求“规定动作”做到位,不走过场。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已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今年要继续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全面延伸,把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要坚守“不得法外设定权力,也不得不当干预社会公众的个人自由”这一底线,杜绝规范性文件不当制定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这个“刚性制度”,实现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议审查实效化。

(三)坚持良法善治,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水平。从2020年8月起,我市获得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这是我市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件大事,我们既要用足也要用好。一是坚持不抵触原则,严格依法立法。要严把政府立法权限关,严格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政府的权力关进“制度铁笼”。二是坚持有特色原则,严格科学立法。要把节约用水、全民阅读立法项目打造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等规章的科学性、政府性凸显出来,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个性和识别度;
要把加强长岛海洋生态保护立法作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和关键,依法健全完监管体制,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三是坚持可操作原则,严格民主立法。要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敞开大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联系点和基本面相结合,把满意不满意体现在人民性上,把最大公约数体现在社会性上,把重心和焦点体现在创新性上,把精准管用体现在地方性上,切实增强立法的可操性。

(四)践行法贵必行,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把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让市场真正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要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牵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技术,规范裁量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认真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一是严格依法办案,着力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要以提升行政复议审理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目标,强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功能和作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遮丑、不护短,严格依法办案,真正做到有错必纠。二是创新“阳光”机制,着力增强行政复议执行力。要积极推进以实现与当事人在情感上的“零距离”为核心,以提高现场调查、现场听证、现场调解、现场宣布复议决定、现场送达并听取反馈等5项案件办理指标为重点,以畅通现场、网上、移动终端等3条渠道为依托,主动公开立案结果、公开审理进度、公开复议决定、公开年度案件数据等5项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零距离、五现场、三渠道、五公开”的“0535”复议工作新机制。三是整合行政救济资源,着力增强行政复议联动力。要加强复议与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行政复议影响力。四是坚持源头预防,着力增强行政复议预先防治力。要注重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在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基础上,通过办案深入了解群众的关注和诉求,及时发现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预先防治力。五是完善应诉机制,着力增强出庭应诉的影响力。要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以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出庭应诉的到位率,不断扩大行政应诉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法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关键之年的政府法制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在新的机构改革中得到强化,可以说,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把各项工作干出成效、干出水平。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责任在领导,关键在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二)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厉行法治能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从当前反映的一些情况看,少数领导干部的人治观念依然较浓,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要坚定法治信仰,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对于基础性的公共法律要“懂”,对分管领域的法律要“通”,对履职必须掌握的法律要“精”。要敬畏法律、信仰法律、践行法律,善于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坚持依法决策管理,依法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要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述职制度。

同志们,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开拓创新,为早日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谱写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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