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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10篇

发布时间:2022-12-25 12: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10篇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党章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章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10篇,供大家参考。

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10篇

篇一: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章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5 种。请问:种。请问:(1) 每种处分的期限各是多久?(2)每种处分对被处分的党员在考核、提职等方面各有什么影响?每种处分对被处分的党员在考核、提职等方面各有什么影响?(3)还有其它方面的影响吗?还有其它方面的影响吗?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人们心中至德,也是一种可贵的政治品质。共产党员入党之时都曾面向党旗庄严宣誓,要“对党忠诚”。但入党后,一些党员干部却经不起考验,淡忘了自己立下的誓言,信仰丢失、精神迷失,最终跌跟头,教训发人深省。这告诉我们,共产党员身份不是一阵子的坚持,而是一辈子的坚守;对党忠诚一阵子不行,必须忠诚一辈子。

 对党一辈子忠诚,最根本的是坚持思想改造不断线,学习创新理论不放松。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行,自觉把科学理论当成自己的信仰,才会坚守初心;只有理论成了信仰,政治上才会更加坚定,行动上才能更加自觉。确保忠诚不变质,就要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真心听党话,铁心跟党走。

  对党一辈子忠诚,最核心的是坚持补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信念是指路的明灯。信念坚定,做人做事才不会出偏差。人性的弱点随时能点燃欲望的兴奋点,只有信念坚定,才不会有“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之虞。共产党员入党时都立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词,并向党旗庄严承诺。”奋斗终身”就是要坚守信念终身,无论年龄增长,还是职务提升,为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都不能动摇。“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只有始终信念坚定,不移初心,才能把住原则底线,任凭风吹浪打而岿然不动,把党的事业作为一辈子的奋斗目标,而不是一阵子的谋生之途。

 对党一辈子忠诚,最重要的是以严实要求律己修身,严守党纪党规不越线。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明确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对一名共产党员来讲,一阵子对党忠诚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忠心耿耿,一辈子忠贞不渝。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体党员最基本、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严守党纪党规,必须以党章为根本标准,在全面掌握基本内容的前提下,真正使各项规定要求在头脑中打下烙印,成为规范言行的准则。在工作生活中牢记“纪严于法、纪先于法”,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念好“紧箍咒”,不碰“高压线”,始终划清公私界线,秉持公心,做到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不为私情所

 困。

 忠诚光喊在嘴上不行,关键要落在行动中。尤其是在遇到诱惑和面临危难,以及在重大原则立场考验面前,是不是忠诚,会检验得一清二楚。战争年代,许多革命先烈被捕后,在高官厚禄的利益诱惑和生死考验面前,他们选择忠诚于自己的信仰和党旗下的誓言,毅然决然地慷慨赴义。和平时期,虽很难遇到生死时刻、危急关头的考验,但名利、金钱等方面的考验却无时无刻不在,能否在这些考验面前坚守党性、坚持原则,才是对一名党员忠诚度的真正检验。在这种情况下,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就一定要做到原则问题不糊涂、政治方向不偏离、风吹雨打不动摇,自觉不“碰线”,坚决不“越线”,以绝对纯洁的品质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

篇二: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警告处分决定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对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批准的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是严肃认真的。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

 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一

 王顺,男,汉族,1973 年08 月出生,本镇和睦村人,初中文化,003 年 11 月入党。

 经查明:2014 年 12 月 11 日 19 时 25 分,王顺驾驶浙HR2981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北泉路城北洗车场门前,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59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4 年 12 月 12 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王顺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

 王顺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 2016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 2003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6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10 月 14 日

 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二

 黄国清,男,汉族,1964年 10 月出生,大学文化,涵江区白塘镇人,1984 年 9 月入伍,1988 年 1 月入党,2007 年 12 月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任科员,2008 年 8 月起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七大队大队长、中共莆田市城建监察支队规划大队(执法七大队)支部委员会书记,2009 年 4 月调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免去中共莆田市城建监察支队规划大队(执法七大队)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根据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调查情况通报,2008 年12 月 27 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七大队以工会名义组织部分队员,在黄国清带领下,前往涵江大洋革命老区根据地参观。当天下午 2 时左右,黄国清又决定带领一行人前往瑞云山风景区游览。到达瑞云山景区门口后,黄等人因门票票价问题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引发口角并互相辱骂。后黄国清让大队工会主席柳丽英购买两张票,作为一行人到景区广场游览的费用,景区工作人员收了柳丽英一张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后,找回 40 元钱给柳。在黄等人欲上车离开时,景区副总经理官文玉用自己的手机对黄国清乘坐的闽 B—57082号城管工具车进行拍照,引起黄国清的不满,要求官将所拍照片删除。因官不肯,黄国清要求队员们上去删除该手机照片,景区办公室主任佘家德、保安罗从刚欲上前保护官文玉,

 黄又叫队员将佘、罗拉开,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官文玉、佘家德两人倒地受伤,官手机被队员们强行拿走,删除手机上的照片后归还。事后,《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新浪网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这一件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2009 年 1 月 1 日,涵江区公安分局经调查,以殴打他人致使官文玉、佘家德轻微伤为由,对林玉苍、李文钦、刘荣翔、许玉银、曾玉坤、刘明铭等六名队员作出各行政拘留 15 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发后,黄国清为应付调查,要求队员们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按自己书写的报告内容陈述,统一口径,并指定承担责任的人员。2009 年 3 月 26 日,黄国清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刻检讨,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处理。

 综上所述,黄国清身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七大队大队长,在该大队人员因游览门票票价问题与瑞云山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后,要求队员强行删除景区工作人员使用手机所拍照片,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该大队六名队员因殴打景区工作人员致轻微伤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按照莆直纪工[2009]4 号的批复和莆建纪[2009]18 号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黄国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处分决定自 2009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年五月二十二日

 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三

 陆小波,男,汉族,1984年 5 月出生,本镇贺周村人,初中文化,2010 年 6 月入党。

 经查明:2012 年 月 11 日 13 时 41 分,陆小波驾驶浙H7242H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兰贺线外贺周村路口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2 年月 14 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对陆小波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 20 元的处罚;以上二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 6 个月驾驶证、罚款人民币 2020 元的行政处罚 。

 陆小波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小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

 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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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警告处分请示范文

  党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党内警告处分请示范文,欢迎阅读!

 党内警告处分请示范文篇一

 裕安区纪委:

 董凤朝,女,汉族,20XX 年 5 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XX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 年 4 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万寿村中河组方刚、张永玲夫妇均为农业户口,20XX年 10 月 31 日生育一胎男孩,20XX 年 4 月 3 日生育政策外二孩、三孩(双胞胎),均为男孩。包片干部董凤朝同志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其包片的范围内,一个月出现 2 例政策外二多孩。董凤朝身为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未履行职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 20XX 年 7 月 3 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董凤朝党内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0XX 年 7 月 6 日

 党内警告处分请示范文篇二

 中共临川区纪委:

 现将我们对吴早龙违纪案的处理情况请示如下:

 吴早龙,男,20XX 年 1 月出生,汉族,湖南乡春光村人,大专文化,20XX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 年 9 月

 由抚州师专分配到罗针中学任教至今。

 吴早龙的爱人谢小琴,20XX 年 1 月出生,汉族,湖南乡鹏溪村人,无业居民。他们于 20XX 年 6 月办理登记结婚,20XX 年 10 月生育第一胎,女孩,叫吴诗婕,办了生育证。20XX 年 8 月生育第二胎,男孩,叫吴旻,未办理生育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经 20XX 年 12 月 14 日罗针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吴早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中共临川区罗针镇委员会

  0XX 年 12 月 14 日

 党内警告处分请示范文篇三

 XXXXXX 纪委:

 XXX,男,20XX 年 4 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X 人。20XX 年 2 月参加工作,20XX 年 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 1 月调入 XXX 工作,20XX 年 6 月任 XXXXXX 至今。董凤朝,女,汉族,20XX 年 5 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XX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 年 4 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0XX 年 5 月,XXX 任 XXXXXXX 期间,在明知 XXX 翻建住房申请书中 XXX 的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 XXX 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

 证时仅根据 XX 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 XXX 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 XXX 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经 20XX 年 7 月 3 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 XXX 党内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0XX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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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于对《关于征求 xxx 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 人选有关情况的函》的复函

 中共 xxx 县委组织部:

 贵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关于征求 xxx 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有关情况的函》已收悉,经我院核查,未发现 xxx、 xxx、xxx 等 3 名同志于 xxxx 年 xx 月到 xxxx 年 xx 月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此复

 xxx 县人民法院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关于征询xxx等 xx名 2019年度xxx市“五星” 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人选有 关情况的复函 中共 xxx 县委组织部:

 《关于征询 xxx 等 xx 名 2019 年度 xxx 市“五星”镇 (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人选有关情况的函》 已收悉,经核查:

 1、 xxx,xxx 镇 xxx 村党总支书记,因违反工作纪律,于xxxx 年 xx 月 xx 日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已过处分影响期。

 2、xxx,xxx 镇 xxx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委员,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一胎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过处分影响期。

 3、 xxx,xxx 街道 xxx 村党总支书记,于 xxxx 年 xx 月xx 日受到诫勉谈话;县委第 x 轮巡察发现 xxx 问题线索移交xxx 科,xxx 科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转第 x 纪检监察室处置,目前在查。

 4、xxx,xxx 镇 xxx 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 xxxx年 xx 月 xx 日受到诫勉谈话。

 5、 xxx,xxx 镇 xxx 社区党总支书记,因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在 xxx 村违法占用土地中承担主要责任,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于xxxx年xx月xx日受到 党内警告处分,已过处分影响期。

 6、 xxx,xxx 镇 xxx 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列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招待,于 xxxx年 xx 月 xx 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已过处分影响期。

 7、xxx,xxx 镇 xxx 村党支部书记,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坐收坐支集体资金,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委第 x 轮巡察发现 xxx 问题线索移交 xxx 科,xxx科于 2019 年 xx 月 xx 日转第 x 纪检监察室处置,目前在查。

 8、xxx,xxx 镇 xxx 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 xxxx年 xx 月 xx 日受到诫勉谈话。

 未发现其他同志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特此函复。

 中共 xxx 市 xxx 县纪委办公室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篇五: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行政、司法处罚执行有关规定

 第一部分

 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有关规定

 一、党内警告处分 (一)任用晋升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2003 年 12 月 31 日)

 (二)年度考核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 号,1998 年 4 月 8 日)

 2、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按“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 •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的意见‣ ,浙人公„2003‟32 号,2003 年 1 月 21 日)

 3、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

 -2- 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 „2007‟45 号,2007 年 12 月 6 日)

 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任用晋升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二)年度考核及其对职务、级别、工资的影响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号,1998 年 4 月 8 日)

 1、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①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人核发„1994‟4 号,1994 年 3

 -3- 月 8 日)

 ②对于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人员,可以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可以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档次的,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于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而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人员,已按规定给予降级的,不再重复降低工资级别。

 (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代替并废止)

 ③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 ,中组发„2007‟2 号,2007 年 1 月 4 日)

 ④降职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工资执行新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降低一个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低靠到降低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无职可降的人员,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靠到降低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档次的,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于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而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人员,已按规定给予降级的,不再重复降低工资

 -4- 级别。

 (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 ,浙组„2007‟45号,2007 年 12 月 6 日)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处分的,在按浙组„1998‟23 号、浙人奖„2000‟14 号文件规定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的年度内不得晋升工资,资金停发。

 ( •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党纪处分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 ,浙人薪„2002‟79 号,2002 年 4 月 16 日)

 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 ,中组发„2008‟81 号,2008 年4 月 30 日)

 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任用晋升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二)职务级别 1、党员、干部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提出降低职级的建议意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意见,重新确定其职务、级别。如干

 -5- 部管理权限改变的,原管理机关应在收到处分决定后,将干部人事档案移交给有管理权限的机关,由新管理机关按有闫规定确定职务、级别。

 ( •关于严格执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的通知‣浙组„1999‟42 号,1999 年 7 月 29 日)

 2、按照中纪办„1988‟92 号复函和人事部人发„1996‟82号文件的规定,党员、干部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的,必须降低职务和工资。降低职务和工资的具体办法,可按浙人奖„1997‟70 号文件规定,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并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从次月起按降低后的职级享受待遇。

 ( •关于严格执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的通知‣ ,浙组„1999‟42 号,1999 年 7 月 29 日)

 (三)工资待遇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的工资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同时受行政撤销职务及以下行政处分或未受到政纪处人的,其工资待遇比照受行政撤职处分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确定。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暂时没有明确职务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超,按办事员职务根据 1993 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的套改表确定临时工资;重新明确职务后,按受处分前的工资先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

 -6- 两档职务工资,然后逐级就近就低靠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如降低一个级别后,其级虽仍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则按新任职务最高级虽工资执行。其中,级别工资增加过倒级差的工作人员受撤职处分的,如降低后的级别工资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工资范围内的,倒级差改按降级后的级别工资和下一级别工资的差额执行。

 ( •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党纪处分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 ,浙人薪„2002‟79 号,2002 年 4 月 16 日)

 2、公务员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同时受行政撤销职务及以下行政处分或未受政纪处分的,其工资待遇比照受撤职处分人员工资处理办法确定。

 公务员受撤职处分,暂时没有明确职务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办事员职务根据 2006 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的套改表确定临时工资;重新明确职务后,按照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在受撤职处分前原有级别基础上,按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降低 2 个级别确定。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对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 •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受政纪党纪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发„2008‟81 号,2008年 4 月 30 日)

 (四)年度考核 1、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7- (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 号,1998 年 4 月 8 日)

 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相应执行规定 参见党内严惩警告处分执行标准第(二)条 四、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权利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二)职务级别 1、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赂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2、降低职务、级别 参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招待标准第(二)条 (三)工资待遇 参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执行标准第(三)条

 -8- (四)年度考核 1、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 号,1998 年 4 月 8日)

 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浙人奖„2000‟14 号,2000 年 1 月 12 日)

 3、受留党察看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确定等镒的相应执行规定 参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行标准第(二)条。

 五、开除党籍 (一)重新入党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备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二)职务级别 参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搪行标准第(二)条。

 -9- (三)工资待遇 参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执行标准第(三)条。

 (四)年度考核 1、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 号,1998 年 4 月 8 日)

 2、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一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浙人奖„2000‟14 号,2000 年 1 月 12 日)

 3、受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的相应执行规定。

 参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行标准第(二)条。

 六、其他事项 (一)违纪钱物处理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违纪党员下落不明)

 、第三十七

 -10- 条(违纪党员死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

 (二)处分决定宣布、归档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三)处分执行情况报告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

 (四)纪律检查建议 纪检机关对党组织提出建议时,应制作•纪律检查建议书‣ ,送达有关党组织。对纪检机关的建议,有关党组织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并应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或告知提出建议的纪检机关。(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件实施细则‣第十一条,1994 年 5 月 1 日)

 -11- 第二部分

 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有关规定

 一、行政警告处分 (一)处分期限 1、解除处分时间半年(六个月)

 。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1993 年 10 月 1日;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奖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浙人奖„1994‟110 号,1994 年 10 月 31 日;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2006 年 1 月 1 日)

 2、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并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1993 年 10 月 1 日;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奖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浙人奖„1994‟110 号,1994年 10 月 31 日)

 (二)年度考核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再作确定。当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处分同时又受党纪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浙人奖„2000‟14 号,2000 年 1 月 12 日)

 2、当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

 -12- 职等次。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按“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 •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的意见‣ ,浙人公„2003‟32 号,2003 年 1 月 21 日)

 3、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条件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 •关于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立案审查当年考核问题答复的...

篇六: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给予党员党内警告处分,是当党员犯错误情节比较轻时给出的处分,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关于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范文一

 王涛,男,汉族,1973 年 11 月出生,本科文化,1995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白杨林场曹店村委会主任,住白杨林场曹店村王楼庄。

  015 年 6 月 7 日中午,曹店村王楼庄王华的收割机,因机械老化,年久失修,作业时引发自燃,由于王涛禁烧应急措施不力,导致烧生麦 56 亩,群众利益严重受损,在全场禁烧工作中影响很坏,王涛应负失职责任。

 根据《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经 2015 年 7 月 18 日白杨林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如对本决定不服,向白杨林场党委等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白杨林场委员会

 年 7 月 18 日

 关于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范文二

 陆小波,男,汉族,1984 年 5 月出生,本镇贺周村人,初中文化,2010年 6 月入党。

  经查明:2012 年 月 11 日 13 时 41 分,陆小波驾驶浙H7242H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兰贺线外贺周村路口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2 年月 14 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对陆小波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 20 元的处罚;以上二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 6 个月驾驶证、罚款人民币 2020 元的行政处罚 。

 陆小波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小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8 月 10 日

 关于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范文三

 何远朝,男,汉族,1964 年 10 月出生,本镇路口村人,初中文化,

 1995 年 3 月入党,现任路口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经查明:2013年1月日19时30分,何远朝驾驶浙HDA195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江山墩贺线 6KM+00M 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两次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23mg/100ml,1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3 年12 月 28 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何远朝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

 何远朝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何远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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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严重警告处分决定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一方面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一

 周豪军,男,汉族,1981 年 2 月出生,本镇和睦村人,现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镇和睦村,高中文化,2003 年 12 月入党。

 经查明:周豪军与翁琪琪于 2006 年 1 月 23 日在江山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07年1月15日其妻合法生育第一胎女孩周琳茜。2012 年 5 月 3 日其妻翁琪琪在江山市贝林医院产下第二胎男孩周俊锡,属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违反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2013年 1 月 18 日被计生部门征收 11000 元的社会抚养费。

 周豪军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未经批准生育第二胎,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豪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4 年 11 月 26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11 月 26 日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二

 杜富广,男,1962年 6 月生,河南遂平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讲师,2011 年 12 月任校医院党总支书记。

 经审查,016 年 7 月 18 日(周一)中午,杜富广与校医院职工王××、张××、罗×、陈×、张××、杨×、董××在门诊楼三楼理疗室吃饭饮酒。下午,与其一起饮酒的董××与本单位职工发生冲突并被行政拘留,在学校产生了恶劣影响。杜富广身为校医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发现本单位职工工作日午间在工作场所饮酒,不但未予以制止,反而参与其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河南大学转发开封市《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情节较重,影响极坏。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其所在党支部大会表决、校医院党总支研究、校纪委全会讨论表决、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杜富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学校纪委、党委或上级纪委、党委提出申诉。

 中共河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7 月 22 日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三

 黄志强,男,汉族,

 1967 年 6 月出生,本镇清湖一村人,现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镇清湖一村,初中文化,003 年 10 月入党。

 经查明:黄志强家与毛森英家于 2013 年 3 月 24 日因竹山纠纷发生冲突并互相打架,期间黄志强打伤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黄小军左眼眶附近,经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调查,黄志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13 年 9 月 13 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欧打他人为依据决定给予黄志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13 年 4 月 19 日,黄志强以父亲经常被毛森英挨打为由又雇佣他人打伤毛森英,经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调查,黄志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2014 年 2 月 27 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结伙伤害他人为依据决定给予黄志强行政拘留拾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黄志强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欧打他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志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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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警告处分的决议

  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警告处分的决议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内警告处分的决议范文一

 麻剑,男,1989 年 2 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莲都区岩泉街道里佳源村人,2012 年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审查,麻剑同志存在以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014 年 7 月 2 日 23 时 30 分,麻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丽水市莲都区开发路 282 号门口路段被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大队查获,经查酒精度达到酒驾标准。2014 年 7月 7 日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对麻剑,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 个月 、罚款 19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麻剑身为共产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严肃处理。依据 2016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 2003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岩泉街道党工委 2016 年 6 月 27 日研究,决定给予麻剑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如不服,可向本委及上级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莲都区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

  年 7 月 6 日

 党内警告处分的决议范文二

 陆小波,男,汉族,1984年 5 月出生,本镇贺周村人,初中文化,2010 年 6 月入党。

 经查明:2012 年 月 11 日 13 时 41 分,陆小波驾驶浙H7242H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兰贺线外贺周村路口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2 年月 14 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对陆小波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 20 元的处罚;以上二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 6 个月驾驶证、罚款人民币 2020 元的行政处罚 。

 陆小波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小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8 月 10 日

 党内警告处分的决议范文三

 王顺,男,汉族,1973年 08 月出生,本镇和睦村人,初中文化,003 年 11 月入党。

 经查明:2014 年 12 月 11 日 19 时 25 分,王顺驾驶浙HR2981 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北泉路城北洗车场门前,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59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4 年 12 月 12 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王顺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

 王顺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 2016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 2003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16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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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内警告记入档案影响一辈子

警告处分决定模板

  当党员在党内犯错误时就会受到党的警告处分,那么你知道关于党内的警告处分具体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一

 xx 头村党支部:

 张 xx,男,汉族,xx 市 xx 区南城街道 xx 头村人。1955年 7 月出生,1978 年 1 月入党,小学文化程度,20xx 年 3月任 xx 头村党支部委员。

  0xx 年 8 月开始,张 xx 在 xx 头村土桥下的一桔园内未批先建一厂棚,占地面积 1157.1 平米,建筑面积 589.6 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抛光厂使用。因非法占地,2006 年 9 月28 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处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 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 589.6 平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对未批的 1157.1 平米土地处以 30 元每平米的罚款,计 34713元。

 我们认为,张 xx 身为党员、村干部,却无视党的纪律,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街道党工委于 20xx 年 11 月 9 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的处分。

 本决定自 20xx 年 11 月 9 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后,向街道党工委或区纪委提出申诉。

 xxxx

  年月日

 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二

 何 xx,男,汉族,1964年 10 月出生,本镇路口村人,初中文化,1995 年 3 月入党,现任路口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经查明:2013 年 1 月日 19 时 30 分,何 xx 驾驶浙 HDA195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 xx 墩贺线 6KM+00M 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两次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23mg/100ml,1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3 年12 月 28 日 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何 xx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处罚。

 何 xx 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何 xx 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 20xx 年 12 月 17 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 xx 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 xx 市清湖镇委员会

 20xx 年 12 月 17 日

 党内警告处分决定范文三

 xx,男,1976 年 9 月生,汉族,xx 镇 xx 村人,初中文化,20xx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 年 3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原 xx 乡 xx 村委副主任,

 2013 年 12 月至今任 xx 镇 xx 村委副主任。

 1982 年,xx 村冷家寨生产队将半坡田(小地名)承包给村民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冷家贤、符书贤 5 户,且承包时生产队并未对半坡田的使用权进行具体分割,因此半坡田的使用权归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冷家贤、符书贤 5户共同所有,xx 在半坡田并无土地。

  008 年林业部门对林地进行确权,20xx 年颁发林权证,因冷家贤长期在水城居住,林业部门在对冷家寨组半坡田林地进行确权时,只认定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符书贤 4户为林地所有人。岔河水库征用林地时,以林权证为依据,因此只认定冷世恒、冷家全、冷家付、符书贤 4 户为半坡田的被征地农户。

  0xx 年岔河水库在征用冷家寨组半坡田时,由于冷家付久居大方,只有冷世恒、冷家全、符书贤在场。土地丈量后,负责包保冷家寨组的 xx 并未及时通知冷家付,所以冷家付不知道土地被征用事宜。在对半坡田进行丈量分割后,冷世恒、冷家全、符书贤三户找到 xx,并说征地补偿款下来后把冷家付的分给 xx。2011 年征地补偿款到位后,冷世恒、冷家全、符书贤、xx 平分了征地补偿款。

 大方县岔河水库征用半坡田的面积为 1.84 亩,征地补偿款为 58880 元,冷世恒、冷家全、符书贤、xx 每人分得14720 元。

  半坡田被岔河水库征用的征地补偿款分割问题司法所也予以调解,冷家全、冷家付、冷家贤和符书贤四户已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冷家全、符书贤同意将多领取的征地补偿款退还给冷家付、冷家贤,由于冷世恒已故,冷家付、冷家贤也表示不再要求冷世恒子女退回其多领取的征地补偿款。

 xx 同志冒领岔河水库征地补偿款 14720 元的行为属于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鉴于组织调查期间,xx 同志认错态度好,且主动上交冒领的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经 20xx年 11 月 4 日中共 xx 镇会员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 xx 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 20xx 年 11 月 4 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向镇党委及其以上党委或纪委提出申诉。

 x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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