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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副市长在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完整)

发布时间:2022-12-23 09:1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副市长在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副市长在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完整)

副市长在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看了**的视频会议,**市长安排部署了教育和卫健领域安全稳定有关工作,为我们做好下步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请各参会单位认真领会、迅速传达,全力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我市教育和卫健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再进行一下强调部署。

一、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一把不松的抓紧抓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事故的突发性,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基础和前提”的理念,主动扛起“促教育发展,保师生平安”的政治责任,锲而不舍地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重点要做好14方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方面。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始终保持安全工作高压态势不放松,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系统,抓紧完善各项制度和体系,全面整改问题隐患,认真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专业力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安全管理方面。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参照“三个清单”示范样表,结合本校实际,集思广益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学校的安全风险清单、安全责任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要以三个清单为抓手,抓好安全职责任务分解,推动责任到人到岗、压紧压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保障网。要全面梳理校舍、校车、食堂、消防、安保等各项安全工作,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三)安全保卫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达标“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规定,持续巩固校(园)“三防”建设成果。要执行好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三个严格”规定(严格落实校门24小时值守、校门相对封闭和保安人员着装持械上岗制度;
严格落实进出校园审核、登记、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上下学校门口接送交接制度,严防不法分子乘机混入校园)。要重点加强对校内人员的摸排管控,落实好聘用人员背景审查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和日常矛盾排查,防止小问题、小矛盾演变升级成大事故。

(四)校车安全方面。教体局作为校车管理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和交通部门,按照5月6日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至少对校车承运企业和学校进行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查校车标牌和驾驶证、查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查校车运行情况、查校车车况、查校车管理制度、查安全教育情况、查交通设施情况、查学生幼儿上放学交通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排查校内及校园周边和校车行驶路线上有关交通标识、减速带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有条件的要实行校内人车分离,没有条件的要严格规定校内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和行驶速度。要持续关注学生幼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问题,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公开举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受理的举报要及时通报公安、交通部门查处。要切实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关注其身心健康、饮酒、休息和情绪变化等可能危及校车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五)餐饮安全方面。要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校领导陪餐等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健康管理。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统一招标采购,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从源头上确保食材安全。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四查”制度,对食品安全、大宗食品采购、饭菜价格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要严把校门关,严禁外卖食品进入校园。要建立健全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饮用水水质应每学期至少检测1次,且具有有效的检测合格报告。

(六)消防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统一安装限电设备,合理规划充电装置,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电气线路进行排查,并做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和整改记录。

(七)校舍安全方面。目前,我市学生用校舍都已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但仍要对校舍、车棚、厕所、院墙、体育运动设施以及校内假山、池塘、树木等景观设施和下水道、化粪池、水井井盖等地方进行排查鉴定,切实做到不漏一地、不漏一处,特别要注意对防雷设施、护栏和门窗等薄弱环节的检查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和设施,要结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尽快实施加固改造,确保安全使用。

(八)防溺水安全方面。当前防溺水工作进入关键期。各学校、幼儿园从严从实完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九个一”活动,要通过“1530方式”(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假期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教育)经常性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
要将《教育部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给每一名学生家长。教体局要牵头协调好各镇(街)、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5月27日召开的招远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和管控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九)防踩踏安全方面。拥挤踩踏是学校最容易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各学校、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上操、集合、就餐、下晚自习、放学等重要时段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防范措施,对学生集体活动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分路径上下楼,制定科学详实方案,定时、定点、定人安排值勤维持秩序,做好疏散导护。要在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的显著位置张贴疏散逃生示意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防踩踏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对走廊、楼梯、通道、厕所等重点部位要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通道堵塞、照明损坏等情况及时整改。特别是一些有晚自习和住宿生的学校,要强化对学生应对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教育,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坚持领导带班,有效防范踩踏事故发生。

(十)防欺凌安全方面。学生欺凌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欺凌工作,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制定完善防欺凌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建立完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在显著位置公开防欺凌求助电话,定期开展防欺凌专题教育、专项调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视学生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问题源头预防。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汲取外地经验教训,发生问题不能遮遮掩掩,及时报告情况,及时正面回应关切,避免引发舆情发酵、恶意炒作。

(十一)学生生命安全方面。要把生命教育融入学校课程,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生命观,避免伤害他人或自身行为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问题信箱,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建立相应档案。落实对思想心理行为异常学生的定期摸排、分析研判制度,对排查发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介入,加强在校日常管理。同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家校联动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心理问题。

(十二)学生集体活动安全方面。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展运动会、文艺活动、社会实践、实习实训、野外拉练等集体活动时,要坚持“安全、就近、方便”原则,必须提前做好线路、场地的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有资质的活动承接方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安全责任。活动前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活动过程中,要落实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带队和管理,严格执行外出纪律,加强活动监管。活动中一旦出现意外,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教体局要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对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严格把关审批;
未经审批同意,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

(十三)校园周边环境方面。教体局和学校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好“学校周边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
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
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规定,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增强师生群众的安全感。

(十四)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回收、处置等规章制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以及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对锅炉、液化气罐、电梯等特种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制度,保障安全运行。教体局要发挥好业务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学校加强危化品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和有资质的企业及时销毁各类废旧危化品,防止长时间不合理存放导致发生安全问题。

二、要持续抓牢卫健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稳定总体形势。各医疗结构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消除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防卫生健康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针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查漏洞、补短板、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盲区,做到不留死角整改。

(二)消防安全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主体责任,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全面自查,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开展好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房屋安全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彻底排查房屋是否属于“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卫健局要结合基层卫生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对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等建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加固、除险等科学措施分类处置,确保安全。

(四)网络安全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切实保障好卫生健康数据信息安全,坚决不允许出现涉密信息和居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四)生物安全方面。生物安全是高度敏感的舆论热点,极易引起社会和外部炒作,必须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验室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全面加强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特别是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标本管理,确保标本的采集、运输、存储、检验、销毁等环节安全可靠。

(五)危化品安全方面。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台账和安全风险档案,特别是实验室、药房、仓库等重点场所易燃、有毒化学试剂、药品等物资,要按照存储使用规范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和查整治,有毒、有害医疗废弃物要按照规范要求收集、存储、运输、处置。

(六)医疗安全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28日发布了10件涉药品安全的刑事、行政和民事典型案例。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引以为鉴,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严防医疗安全事故发生。要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全过程和全流程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

同志们,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跨越赶超发展“起步之年”,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树牢红线、底线意识,保持韧性、定力,在抓住关键、把握要害、紧盯细节上下功夫、求实效,全力打好打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仗,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满意的答卷。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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