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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

发布时间:2022-12-22 11:4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供大家参考。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较好的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构建和谐平安宝清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保障水平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截止*年*月,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万元。我县共有城市低保*户*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万元;
农村低保*户*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万元;
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户*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户,*人;
特困人员*人,特困供养资金*万元;
临时救助惠及*户*人,发放资金*万元。

二、全面排查脱贫人员返贫情况

*年我县对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已脱贫人口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兜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截止到*年*月,我县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其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纳入低收入*人,纳入特困*人,未纳入保障精准扶贫人口*人。易返贫致贫户(检测对象)*人,其中纳入低保*人,低收入*人,未纳入*人。

三、扎实提升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一是按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在*年*月末完成了全县*个乡镇、*个社区指导中心、*个农场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社区、农场)改革工作,将社会救助县、乡两级办理转变为乡镇(社区、农场)一次办理,有效解决“乡镇看得见的没权批,县里有权批的看不见”的事权不对等问题,切实提升了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二是在乡镇审批权限*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镇一级可根据相关规定全面处理临时救助事项不设资金上限,临时救助备用金下放乡镇(社区、农场),开辟临时救助快车道,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可“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实现困难群众的事“加急办”“前置办”。

三是注重搞好与“两不愁、三保障”的政策衔接,建立返贫防护机制,织牢兜底保障网。一是稳定“两不愁”兜底机制,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落实低保延退制度,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确保退得出、稳得住、不返贫。

四、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掌握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我县于*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低保年审工作。根据低保政策规定要求,年初进行年审工作统一安排,*-*月份具体实施,*月底结束,共停发超出低保标准人员*户、*人。安排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中心)按照具体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规范化的操作,由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中心)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再由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中心)审核,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对享受低保金额有变动的进行严格把关,落实动态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将继续着眼于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今后总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抓好低保、特困等工作。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细、实、准,及时监督各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指导中心)做好低保与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工作,突出救助实效。

(二)加强临时救助力度。根据低保、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有效实施临时救助,使符合条件各类低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好兜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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