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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7篇

发布时间:2022-12-02 0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7篇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 “两学一做”系列知识:为什么要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毛泽东同志的文章,我们耳熟能详的很多:《中国的红色政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7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7篇

篇一: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

dquo;两学一做”系列知识:为什么要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毛泽东同志的文章,我们耳熟能详的很多:《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论持久战》《论联合政府》等。相比之下,《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样一篇专门讲工作方法的著作,知名度不算高。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特意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重温这篇著作,有何深意?

  理解中共成功之道的一把钥匙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写于 67 年前,是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作的结论的一部分。总字数不到 3000 字。党史专家却认为,它是理解中共成功之道的一把钥匙。

  1949 年,革命胜利在望,中国共产党将由一个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毛泽东把这种转变形象地比作“进京赶考”。考试能否及格,在他看来,关键在于能否保持并进一步发挥党的正确领导。

  如何保持并进一步发挥党的正确领导?除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必须有正确的工作方法来贯彻执行。

  毛泽东一贯重视工作方法。1949 年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建设一个新的中国是从未趟过的一条“大河”。能否安然渡过,“桥或船的问题”至关重要,《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是毛泽东从中国共产党 28 年血与火的斗争中焠取的工作经验,是他为全党“进京赶考”准备的“桥或船”之一。

 在当前,随着中国的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凸现,然而不少党员干部却表现出各种各样的“不适症”,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在这样的形势下,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可见,《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被习近平总书记重新提及,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此时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我们究竟应该学什么?

  首先应掌握它的基本思想。其一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2013 年 6 月 28 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就指出,“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核心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一、二、三、四、十条讲的都是这个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多次巡视的结果显示,个别地方党委(党组)“一把手”以集中之名行“一言堂”之实,严重削弱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是习近平要求我们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深意之一。

 其二是树立规矩意识。

  “规矩”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

  盘点十八大以来的“打虎”实践,反复验证了一条规律:落马高官违法违纪情形各异,但无一不是违反了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

  因此,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中要求,要“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真正把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基本思想,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习近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其另一重深意显而易见。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主要有哪些?

  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从 12 个方面谈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互通情报”;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学会“弹钢琴”;要“抓紧”;胸中有“数”;“安民告示”;“精兵简政”;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力戒骄傲;划清两种界限。

  有党史专家将这十二条工作方法概括为三个要点: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弹钢琴”与胸中有数;“抓紧”与开会。

  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其核心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毛泽东不仅从正确处理党委会的“班长”同委员之间的关系上,坚持集

 体领导的原则,还提出在党委会内部“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要通过“互通情报”等具体方法,以使集体领导的原则得到保证。

  “弹钢琴”与胸中有“数”。面对复杂的工作,毛泽东提倡党委会的同志要学会统筹兼顾,他形象地称之为“弹钢琴”。学会“弹钢琴”,不但要心中有“谱”,而且还要胸中有“数”。如何真正把握客观情况,做到胸中有“数”?调查研究是认识客观事物的唯一正确途径。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

  “抓紧”与开会。发扬民主和“抓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开好各种会议。开会要事先通知,像出安民告示一样,让大家知道要讨论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早做准备。开会时,不要照本宣科,要充分发挥参会人员的作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的智慧。

  67 年后,再读《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文章的基本思想历久弥新,十二种“工作方法”仍是今天党建工作的法宝。

篇二: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

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作用,促进健康、有效、和谐发展,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

 议事范围 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确定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2.1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2

 党委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党代会、职代会等重大活动安排事项。

 2.3

 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党员的发展、管理。

 2.4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职数调整确定建议。依照管理权限,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的确定,公司管理的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5

 基层单位管理的干部向地方任职、挂职、参加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人选的推荐。

 2.6

 中央及地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

 推荐。

 2.7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2.8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群众工作以及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2.9

 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审定,向上推荐的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人选确定。

 3

 管理职责及要求 3.1

 召开时间。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无议题时也可以不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可依据职权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2

 会议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依排名顺序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3.3

 议题征集。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也可由职能部门征得党委领导同意后以填写《议题征集单》的方式提出。会议议题由本规定明确的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提交会议。

 3.4

 参会人员。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其中会议议题涉及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根据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未列入参会范围的班子成员、副总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相关专家等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党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参加。

 3.5

 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会议由党委综合部门工作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原则上不得有涂改痕迹,确有涂改内容,涂改处须由会议主持人确认,会议记录经会议主持人签阅后按规定存档。会议议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由党委综合部门确定的会议记录人员负责起草,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会议形成的有关决议,党委综合部门应及时通报缺席人员。除规定的参会人员外,其他人员查阅党委会记录须经党委综合部门负责人批准。

 3.6

 会务工作。党委综合部门负责党委会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制订《党委会议题征集建议单》,收集、整理会议议题,负责提前两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相关材料等送达规定的参会人员,特殊情况下也须提前一天送达。党委综合部门负责制定会议签到表,参会人员到会时应按要求签到,签到情况按规定存档。

 4

 议事程序及要求 4.1

 会前酝酿。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会议议题进行论证,并认真准备会议材料。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议题内容相关方的意见。对会议议题论证的情况,分管领导应与规定的参会人员中的相关方进行沟通酝酿。议题论证阶段未取得一致意见时,汇报部门和分管领导应如实向会议报告各方意见和要求。

 4.2

 会议讨论。由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汇报议题内容并说明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应按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不得临时动议。

 4.3

 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集体讨论后,采取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特别重大事项应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方可通过议题表决。会议讨论决定多项议题时,应逐项表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出现较大意见分歧时,应暂缓表决。具有表决资格的参会人员不同意议题通过时,可保留意见,会议记录人须如实记录,以备查阅。

 4.4

 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依会议决议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应及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5

 会议作出的决策为集体决策,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策由党委综合部门进行督查督办。在执行过程中,确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5

 纪律要求 5.1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党委会执行本规则负总责,其他党委委员应当结合工作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5.2

 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上级组织或本级组织没有变更决策之前,执行人员必须坚决执行。

 5.3

 会议内容与参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等有关时,应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5.4

 党委会集体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党委委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参与决策的人员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

 应责任。

 5.5

 本规则的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人员考察任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6 其他规定 公司基层单位党总支支委会、直属单位党支部支委会参照本议事规则执行。改制企业党委会、党总支支委会、党支部支委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法》、《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篇三: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

中共襄樊新东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结合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工作要求, 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公司党的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融入中心做工作, 进入管理起作用” 的要求, 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引 领和推动公司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和《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精神, 特制定本规定。

 党对国有企业实行政治领导, 是一个重大原则 问题, 任何时候不能动摇。

 党委对公司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

 坚持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坚持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 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 以提高职工素质为根本, 以构建和谐企业、 推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上水平为目 标,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2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 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 (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 2)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支持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 3)

 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 4)

 领导支持纪委工作, 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 5)

 领导和支持工会、 共青团工作, 维护班子团结, 维护单位稳定;

 ( 6)

 加强党组织自 身建设, 规范企业化实效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创建, 凸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成效,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 7)

 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 维护企业稳定。

 党建工作的目 标 ( 1)

 建设一个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政治素质好、 经营业绩好、 团结协作好、 作风形象好, 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3( 2)

 建设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 在完成公司中心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 队伍。

 ( 3)

 建立和完善能适应公司改革发展要求, 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 4)

 建设一套加强党员 教育管理, 不断增强创造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分为党委会、 党委扩大会和由党委主持召开的党政联席会。

 党委会法定参加人员 为公司党委委员 。

 党委扩大会参加人员 除党委委员 外, 吸收与议事内容有关的人员 参加。

 党政联席会参加人员 包括党委委员 、 行政班子全体成员 , 吸收与议事内容有关的人员 参加。

 党委秘书为党委会、 党委扩大会会议记录人, 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秘书共同为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人。

 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提议召开。

 需要党委成员 和行政领导共同研究的, 经党政主要负责人提议可召开党政联席会。

  党委会、 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 由代理党委书记工作的负责同志代为召集和主持; 党政联席会由提议召开会议的公司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党委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 出席, 形成的

  4决议、 决定方为有效。

 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的议题, 由党委委员 提议、党委书记确定, 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其他领导人员 确定。

 涉及讨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 重大项目 投资、 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在党政联席会、 党委扩大会召开前, 党委要参与事先沟通。

 涉及由党委组织讨论的重要人事任免等内容, 在党委会、 党委扩大会、 党政联席会召开前, 党委要与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主要负责人事先沟通。

 第三章

 党委会议事范围

  党委依照职责范围, 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 一)

 讨论、 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重大事项。

 ( 二)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定、 决议和指示。

 ( 三)

 讨论决定董事会、 监事会、 党委内设机构及相关负责人选。

 ( 四)

 讨论决定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 监事人选以及直属总支支部人选。

 ( 五)

 讨论决定公司两级班子创建活动规划及工作方案措施。

 ( 六)

 讨论决定党群部门工作制度。

 ( 七)

 讨论决定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和党内重大活动的安排。

 ( 八)

 讨论决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

  5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 九)

 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 十)

 讨论决定下届党委候选人及本届增减党委委员 人选。

 ( 十一)

 讨论决定组织发展和党内争先创优等工作。

 ( 十二)讨论决定纪委提出的对违纪党员 领导干部的处理意见。

 ( 十三)

 讨论决定公司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十四)

 讨论党委工作报告、 工作计划、 总结和安排等。

 ( 十五)

 讨论、 决定党组织机构的设立、 变更和撤销。

 ( 十六)

 讨论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建议。

 ( 十七)

 讨论、 制定支持和保证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的措施。

 ( 十八)

 审批基层党组织的请示报告等有关事宜。

 ( 十九)

 讨论其它应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政联席会、 党委扩大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

 根据考核结果讨论决定经理层内设机构的负责人选,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聘任( 解聘)

 建议。

 ( 二)讨论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 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 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

 ( 三)

 讨论公司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规划、 企业生产经营方针、 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 应对重大突发性事

  6件方案等内容。

 ( 四)

 讨论涉及职工的工资、 奖励、 分流安置、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 五)

 讨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六)

 讨论公司稳定工作考核奖惩等有关问题。

 ( 七)讨论应由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党委会表决程序及方式

  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采取无记名 投票、 举手或口 述的方式进行, 在同意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议案可重新表决或面议。

 党委会会议表决时, 党委成员 可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

 党委会会议表决方案时,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有效决议。

 有效决议形成后, 委员 个人必须服从委员 会的决议。

 如果党委委员 因故缺席会议, 会议记录人员 应及时将会议情况和决议事项向缺席人员 转达。

 党委会会议所形成的结果以决议、 决定和纪要形式表达。

 党委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第五章

 党委会会议纪律

  7

 党委会、 党委扩大会、 党政联席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会议召开前, 一般应由党委工作部或公司办公室在会议召 开前一天将会议通知、 议案等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传达与 会人员 ; 党委会紧急会议可不受此限, 但也应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与 会人员 不得向 外扩散会议讨论的内容与 细节; 会议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 凡有涉密内容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党委会会议在讨论和表决方案时, 涉及委员 个人需要回避的问题, 该委员 应主动向党委会报告并实行回避。

 第六章

 会议决议的执行检查与上报 党委会会议通过并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凡需报上级党委批准或备案的, 均须由公司党委工作部正式成文并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署后上报。

 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的纪要, 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署后, 由党委工作部将其送达董事会或经理层相关工作部门。

 须由党群部门 或各总支支部协调、 执行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 通过党委书记办公会协调处理, 通过党支部书记例会进行部署、 检查和总结。

 党委会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 任何个人不得改变或撤销。

 党委会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 若发现不具

  8备实施条件或与上级精神违背、 或实施后对公司利益有损害时、可由执行人书面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由书记或副书记决定是否召开党委会议对其修改或撤销。

 党委会决议、 决定和纪要在执行完毕后, 须由执行人向党委工作部提交书面报告, 并由最近一次召开的党委会会议对其执行结果进行审议, 审议决定由党委工作部书面通知执行人。

 党委发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法法律法规或脱离实际时, 应及时提出意见。

 如得不到纠正, 应当向上级报告。

 第七章

 会议记录、 档案及发布

  党委会会议记录由党委秘书负 责每年年底交档案室归档管理。

 档案室有专人负 责党委文件的立卷整理、 存档。

 党委会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纪要, 凡允许和需要公开的内容, 可在公司内部的有关会议或广播、 电视、 报纸等公开传媒上予以公布。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规则自 颁布之日 起执行。

篇四: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

会制又称“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制度。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党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党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央和上航局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党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发挥核心作用的主要形式,董事会、经理层在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相关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听取党委会意见建议。

 第三条 公司党委会议事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集中原则。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

 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杜绝以个人决定代替会议集体讨论、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

 (二)依法遵章原则。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符合党章党规、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理顺党委会研究讨论决策与各治理主体依照法律和规章决策的衔接程序,既要尊重和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经理层经营管理权、监事会监督权、职代会民主管理监督权,又要保证党委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

 (三)科学决策原则。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根据需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确保科学决策、正确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和程序

 第四条 议事范围。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主要是涉及公司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和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建立党委会“议事目录清单”(见附件),实行清单管理。“议事目录清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适时进行调整。

 第五条 议题确定。需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的事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党委工作部,由党委书记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对于重大议题,相关主责部门应进行充分的会前准备,提前进行必要的研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其中,涉及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涉及公司改革改制、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工会组织意见,必要时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涉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就议题内容与党委书记进行充分沟通,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

 无特殊原因不能搞临时动议。多数党委委员对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和沟通协商后确定。

 议题征求意见后,有关部门应形成书面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计划,提交会议审议。

 第六条 讨论酝酿。党委委员议事时应进行充分的讨论酝酿。首先由相关部门就议题内容进行汇报,并接受与会人员询问,然后由分管领导阐述意见,党委委员按照末位发言制分别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小结,或进行会议表决。在党委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之前,主持人不应发表引导性或倾向性意见。

 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相关委员和人员应当回避。

 第七条 会议表决。议题经充分研究讨论后,如需表决,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的委员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表决。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应当一事一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八条 党委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 1 次。遇到以下情形时,党委书记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一)遇有重要或紧急情况,必须召开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党委委员提议召开的;

  (三)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的;

 (四)出现其他情形,有必要召开的。

 第九条 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应提前 2 天送达参会人员。特殊情况下临时决定开会的,会议议题也应尽早告知参会人员。会议讨论涉密事项时,有关材料在会上发放,会后收回。

 第十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一名党委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党委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会议召集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但会议应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研究,研究完毕,即告退席。

 第十一条 党委会议应由专人如实记录,会议记录应形式规范、内容详实。会后应由专人尽快将会议记录送达党委委员,党委委员阅后签署明确意见。

 会议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必要时应形成决议、请示、报告等有关文件;

 党委书记委托召开的会议,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由党委书记签发。

 会议记录和纪要一般在会议结束后 2 天内送签,如无特殊情况,5 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和纪要应按规定存档备查,上级党组织有权调阅会议记录。党委委员以外的人员查阅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二条 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纪要、有关文件的发送、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 决议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党委会作出决议后,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决执行。须报请上级审批的事项,待批复后再组织实施;

 须报送备案的事项,按要求报备;

 须由董事会、经理层进一步研究审议的事项,议定后再执行。

  党委委员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航局党委、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但在决策改变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执行或者拒绝执行。

 对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已有明确分工的,分管党委委员应根据决议和分工,负责牵头执行;

 对没有明确分工的事项,会议决策时应一并明确牵头的党委委员和相关人员职责;

 决定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实行首办负责制,一般由首个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全过程协调负责,直至办理完结,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书记和党委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议事目录清单所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会在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提交董事会、经理层进一步研究审议。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时,应充分表达党委会的意见,对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与党委会决议不一致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的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

 第十五条 党委会决议落实情况由党委书记或由其指定的同志督促落实,相关主责部门应及时反馈。党委委员有了解、监督决议事项实施情况的责任和义务。在决议执行过程中,发现决策失误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提出意见建议,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章 纪律和追责

 第十六条 凡属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禁止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独断专行。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十七条 党委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公开党委会未定或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不得泄露党委会研究工作、议定事项和决策过程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在公共媒体、职工群众中违规散布个人不同意见,发表损害党内团结和党委形象的言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党委委员和人员的责任

 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违反规定擅自变更执行或者拒绝执行的。

 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党委委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公司党委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简称**集团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集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第三条 **集团党委工作必须贯彻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集团各级党组织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集团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迅速有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 **集团党委在**集团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任务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和决定**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集团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集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党委在省**厅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省**厅党组请示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 **集团党委坚持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 **集团党委坚持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四化”方针以及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

 第八条 **集团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凡属**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书记主持**集团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委员根据党委的决定和分工,对分管的工作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集团党委要经常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要支持下级党组织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十条 **集团党委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党委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集团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党委的团结和威信。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实行党委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集团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根据实际需要,**集团党委可举行党委扩大会议,党委...

篇五:党委会主要负责什么

镇党委主要岗位职责汇编 目录 党委会主要职责............................................................................................................ 1 乡镇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2 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要职责................................................................................ 3 乡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4 乡镇党委副书记主要职责............................................................................................ 5 乡镇纪委书记主要职责................................................................................................ 6 乡镇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7 乡镇宣传、统战委员主要职责.................................................................................... 8 乡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主要职责............................................................................ 9

  党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和镇党代会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人大、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帮助他们搞好自身建设,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

 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责、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讨论决定在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他们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研究决定应由党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乡镇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负责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协调镇人大、镇政府和各人民团体开展工作,主持召开党代会、党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和列席人员,组织集体讨论并形成决议决定。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组织开展个别酝酿、沟通相关人员意见,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对镇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令整改,提出问责和处理意见。

 3.审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签发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以镇党委名义发出的其它重要文件。

 4.当遇到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根据事件情况及需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例外权力,对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

 5.负责全镇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和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主持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

 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组织推进政府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3.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协助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受党委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重要工作;党委书记外出时,受书记委托主持全面工作,临机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

 4.协助党委书记督促检查镇党代会、党委会和镇人代会通过的决议及党委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5.对事关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基层与群众对镇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6.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责范围的议案,受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并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3.受理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4.依法提名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的人选,与代表依法提名的人选名单,一并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并依法主持预选和大会选举。

 5.依法提出对镇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提交大会审议,并将被罢免人的申辩意见,印发代表大会。

 6.受理镇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的辞职请求,并提交大会表决。

 7.受理代表依法提出的对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质询案,并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做出答复。

 8.指导、组织、协助各选区依法办理罢免、增选或补选本级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宜。

 9.制定和完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代表活动制度。

 10.听取人大主席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作情况的汇报。

 乡镇党委副书记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

 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决定。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受党委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重要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和社会稳定工作。

 3.协助党委书记督促检查镇党代会、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及党委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4.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其提请的重大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联系部门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事关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6.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纪委书记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上级纪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纪检工作

 的决策部署,对全镇纪检工作做出部署。

 2.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检查并处理全镇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及法律法规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组织、协调、指导各垂管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5.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6.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和镇党委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镇组织工作做出部署。

 2.指导和督促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抓好全镇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协调、规划和指导全镇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3.牵头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内部制度建设,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准备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干部教

 育、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镇党代会、党委会、支部书记联席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各基层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5.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6.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宣传、统战委员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上级宣传部门、统战部门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和统战工作作出部署。

 2.组织推进、指导督促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全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做好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3.组织推进全镇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指导协调本镇的广电、文体、教育等工作,把握宣传主旋律和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全镇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

 4.引导全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全镇各基层党组织、人民团体、

 企事业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

 5.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广泛宣传党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动员他们为本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献力;加强台情、工商业的调研,抓好台、商会等工作。

 6.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7.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组织领导民兵干部和民兵坚决完成各项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

 2.熟悉民兵、预备役工作和业务,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制定民兵、预备役工作实施计划和意见,并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3.负责民兵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民兵干部的选拔、培养、调配、任免工作,定期召开民兵干部会议。

 4.负责民兵训练、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征兵、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和动员潜力调查及资料统计核对工作。

 5.负责搞好民兵政治教育,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6.组织和带领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动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负责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和急难险重任务。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和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8.战时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9.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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