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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5篇

发布时间:2022-10-23 19: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5篇,供大家参考。

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5篇

篇一: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

话题 155寓法制教育于校园大课间活动之中付延霞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站小学,730000)大课间是学校“校园多元文化”的具体体现之一,是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窗口工作。大课间时间一到,全校师生,千人一起汇聚操场,一起跳绳、踢毽、打球、跳舞、游戏等进行丰富多彩的自主活动,各求所需,各尽所能;尽情欢乐,尽兴运动;音乐集合号一响,师生立即有自主开放活动,转变为规范严谨活动。一张一弛、严肃活泼,学生在文明有序,知荣明耻中养成“知法、学法、懂法”遵纪守规的好习惯。有效落实学校校本课程“德在心,法伴行”“寓法制教育于校园大课间活动”的实施途径。一、融法制教育于新生常规教育和大课间站队之中树要长高长直,就要在关键期搭架,帮其向上成长。人要品行端正,就要在教育关键期滋养心田,帮其健康成长。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关键教育期就是小学和幼儿园,其次是中学、大学和研究院。小学和幼儿园孩子们完全是一张白纸来呈现教育的色彩,在正确的教育规律中使白纸变得非富多彩。小学生可塑性强,是建立高尚道德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期,只有在关键期做好了教育的储备,才能为中学打好基础,为今后的良性发展做好延伸的准备。我校一年级的“开学教育第一课”就是有体育教师和班主任一起,引领孩子们一起熟悉校园环境,认识自己的教室,认识陌生的老师、同学。然后老师和学生一起排座位,站队。老师亲切的告诉孩子们,今天你们将成为一名正式的小学生,正式成为班级的一员,为了我们的班级更加温暖团结、更加积极向上,更加出色有成就,我们就要建立良好的班规班纪,做到人人心中有集体,人人遵守纪律,只有按照集体规矩要求自己,才能成为受人欢迎的好孩子。才能使班集体更具凝聚力,使大家更热爱咱们的班级。教师在讲道理立规矩的同时,带领孩子们遵守“走路上楼梯靠右行”相互礼让的规则,引领孩子们参观校园每一楼层的文化建设,孩子们在有序的规则行进中完成自己对学校的好奇心和期待愿望,小嘴不听的发出学校真好,老师真好,同学真好的心情语录。在这种真情交流中,体育老师和班主任一起完成“教室按座位站队、操场集会站队和大课间做操站队”的有机结合。通过口诀要领法:“两手叉腰,左右距离,两臂前举、前后距离。说到更要做到,知行统一,好孩子!”引领学生在动作要领的口诀记忆中,反复模仿教师动作,在说中做,做中说,以说促做,知行统一,将开学第一课“入学常规教育、与法规行为教育”入情入理有机渗透,使我校的新生从一入学,就能和中高年级学生一起融入校园大课间和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二、融法制教育于大课间活动校纪校风训练之中校纪校风是校园文化的基础建设,训练有素的站、立、行走姿势,发自内心的洪亮口号,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活动效率都是向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大课堂,是促进校纪校风形成凝聚力的具体表现。每学期第一周大课间和每周一大课间,我们都要进行校纪校风相关内容的具体操练。比如,“稍息——挺胸抬头!立正——站如松!向前看齐—看齐“等互动口令都是为了集中注意力,做到令行禁止。在四转向踏步环节中,全体学生有节奏的高呼“团结勤奋,求是创新;自主勤奋。善思好学”“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爱校如家是我之本,爱国立志是我之魂!”的口号,通过高亢有力,步调一致的说和做,有效提高全体学生的体育常规养成行为。在定期定点的活动内容效果中达到千人一体,阵容宏大,气势雄壮,震撼人心的教育活动效果。三、融法制教育于队列体操之中我校“愉快大课间”分为:“规范篇”、“健美篇”“武术篇”“素质篇”“美育篇”五篇内容。“规范篇”是每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每周一校本大课间活动内容。“愉快大课间”活动内容是结合学校每期教育教学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补充。整体部署、条块结合、分步实施、体育组要结合学校确立的教育教学总目标,创设以法制德育为先导,德育思想为内容的符合学校教育主题,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队列体操和游戏活动内容作为大课间周一规范篇的活动内容。使法制教育和德育活动有机结合,形成一成套“寓法制教育于校园大课间”的活动内做到创新为先条,工作有重点,训练有层次。内容一:“文明礼貌十二条,中小学生要做到”情景互动操第一早上互道早,平时相见要问好。第二校园缓步走,遇着来宾应让道。第三上课做端正,举手发言尊师教。第四集会守秩序,鼓掌致意不打闹。第五进入办公室,轻轻敲门喊报告。第六主动来让座,说声请问再请教。第七互帮有互助,道句谢谢莫忘了。第八不要讲歪理,原谅一句微微笑。第九喊人不能“喂”,称呼姓名才友好。第十不说粗痞话,不给别人起绰号。十一临别说再见,客人走远把手招。十二仪表要整洁,奇装异服都去掉。做操中配摘

 要:校园大课间以“素质教育”和“健康第一”为指导核心,以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学生的良好行为养成习惯为教育途径。突出学校“德育为首、五育和谐全面发展的教育原则”。在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中引导学生在“德在心,法伴行”的系列体操、队列、歌谣活动中,以“游戏、说跳、队列体操互动变化”等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形式,在潜移默化,积累练习中自然生成良好行为。从而,以说促做,以做促知,知、行、意统一和谐,体现学校以活动“促德、辅智、健体、审美”的育人特点。关键词:法制教育;校园大课间;规范行为;养成习惯

 一线话题 156汇款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室 收款人:《中国学校体育》读者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6093860

  联系人:吴雨桓特别提示:1.请在汇款附言栏写清楚所购图书的书名以及邮购数量并准确填写购书者详细地址及电话。2.以上单价为图书定价,如邮购需另加包装、邮寄费用(挂号邮寄)。收费标准:邮购1本:加收7元;邮购2本加收10元;3本以上,在2本共10元的基础上,第3本起每本加收2元;邮寄10本以上,免费邮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与器材手册》为了配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实施,更好地为教育、为学校、为政府服务,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学校体育装备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4月出版了既实用又方便的工具书——《学校体育场馆设施与器材手册》。该书内容共包括12章节,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田径、体操、球类、民族体育、举重、击剑、拳击、射箭射击、游泳、休闲体育等运动项目的设施和器材,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器材,并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与器材的配置、安装等内容做了概述。本书既是体育器材设施生产厂家的规范要求,同时也是学校以科学的态度、公正的标准和相对经济的眼光来清晰地判断信得过的体育器材和设施的标准,是学校必备的教学、采购的工具书。定价:60.00元。

 以“种太阳”背景乐,学生在整齐的操化歌谣中边跳边说,既有游戏歌谣的形式又有队列操化的要求,有声有色,活泼可爱。深受学生喜爱,学生在玩中学,学中做,自然生成,寓教于乐。内容二:“八荣八耻”融于大课间队列学生在队列行进中,随教师引领,互动口号内容,在每天的说内化为思想意识,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内容三:“道德规范操”儿歌操一一,点点头,都讲文明,树新风;二二,拍拍肩,行为规范,记心坎;三三,侧侧腰,爱国守法,从我做;四四,踢踢腿,明礼诚信,好孩子;五五,跺跺脚,团结友爱互帮学;六六,转个圈,热爱劳动,练本领;七七,握握手,自强不息,求发展,八八碰碰脚;好学上进,人人夸。九九,方向走,创新实践,能力强; 十十,深呼吸,全面发展,成人才。文明点,礼貌点

 宽容点,自信点,昂起头,挺起头做一个真正中国人 快快行动吧

 人人要落实 YE ! 内容四:“校园礼仪”唱童谣 响板操。说童谣唱童谣,校园童谣大家唱,童谣句句激情趣,诗情画意表童心;升国旗要肃立,列队成行要整齐,高唱国歌要激昂,校训呼号要响亮;民族少年真精神,1234队列齐,进教室 要做到,课本文具摆放好;勤动脑勤动手,刻苦学习会做人,课间活动多样化,五小活动齐参与。十字跳绳真精彩 短绳飞舞练协调 玩皮球 踢毽子 大家都来做游戏认真做操身体好 校园生活乐融融 集体行进秩序好行进姿势要美观自觉排列成队形 步伐整齐精神抖 进楼道要养成 走路轻 关门轻说话轻轻好习惯 劳动时 重环保 校园环境我维护 遇到废纸 自觉捡校园美化 靠大家 同学之间要友 互帮互助树新风诚实守信讲礼貌诸如以上形式内容,学校还将“校园安全知识”“交通规则常识”“安全自护行为”等内容,有机渗透到大课间活动和体育课之中,做到法律法规记心间,道德行为在落实。积累每一个好习惯,做有道德的好少年。四、“愉快大课间”体现以法治校,以德育人的特色“愉快大课间”校本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丰富多彩的自主活动,有规范的队列体操,有韵律鲜明的健身操,有良好行为规范养成的训练,有欢乐的集体舞蹈,有民族精神的武术、搏击操,有明快节奏的口令,有师生呼应的训令,有队列造型的表演⋯⋯千人一体,阵容宏大,气势雄壮,全员参加,有益于身心。是法制教育规范道德行为的有效实施活动途径,宣传效果感染力强,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效果,将单纯的说教演变为寓教于乐的游戏活动。拓展了活动的多样性,丰富了学生的内在情感。提高了学生的法律道德意识,促进了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在集体的大课堂中,有效增强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使师生的课间生活体现出勃勃生机。它已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校良好校纪校风的训练养成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校将以“愉快大课间”活动为主旋,让校园充满童心的欢乐,让孩子们在愉悦的环境中健康自由的成长,使学校成为孩子们名副其实的“乐园”,使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在校园大课间的舞台中起到积极的价值观作用,让他们在这里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学会健身、学会生活、学会创造、学会做人。

篇二: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

O 卷第4 期2 0 0 2 年12 月新疆职业大学学报JO U R N A l. O F X IN JlA N GV O C A T I O N A I .U N I V E R S I T YV 0 1. 10 N O . 4D e c. 20 ( )2文章编号:

 10 0 9 —9 54 9 ( 20 0 2)0 4 —0 0 6 9 —0 2浅析普法教育的法治意义杨(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讽乌鲁木齐8 30 0 0 0 )摘要:

 普法教育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普法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养成守法的品质, 有效的普法教育可以采取法学教育、 法学研究、 大众传播媒介和司法实践等途径。关键词:

 普法教育; 依法治国; 基础; 司法实践中图分类号:

 G 4 15文献标识码:

 A党的十五大报告依据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的理论总结了新的实践经验, 郑重地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为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

 这是一项具有全局性、 根本性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战略决策。

 现在, 笔者就其中普法教育方面的问题谈一些认识。一、 普法教育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实行了法治, 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公民的法律意识。

 在~个法治国家中, 公民都有着较高的法律意识, 人们知法、 守法, 甚至把法律作为一种生活的需要和信仰。

 因此,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

 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 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得不到遵守和执行。

 公民法律意识中的知法守法观念、 法律情感、法律信仰及法治信念是可以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法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搞好法制教育, 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 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自19 8 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以来, 一直把开展普法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来建设。

 经过“一五” “二五” “三五” 15年的普法教育, 人们的法律意识已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这不仅对于促进国家政治稳定、 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而且对加快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但是, 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 普法教育还缺乏一定的广度和深度, 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轻法、 厌法的心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自觉守法和护法的社会风气远未形成, 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

 这使得一方面我们要对普法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进, 特别是改掉形式主义方面的东西;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当从思想上对普法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一个充分认识, 采取更灵活、 实效的创新教育体制, 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做扎实, 为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良好的基础。二、 普法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养成守法的品质邓小平曾指出: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 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江泽民也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 一个重要任务是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 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 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受教育者养成守法的品质。

 守法品质主要包括法律知识、 法治观念和守法行为方式等方面。法律知识是对法律内容及其意义的认识。

 法律知识的多少直接影响一个人的法律行为。

 一个收稿日期:

 20 0 2一ll—10作者简介:

 杨柯( 19 7 2一), 男, 在职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新疆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科员、 讲师・6 9・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新疆职业大学学报人只有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知识, 才知道某些行为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才有可能依法做出相应的行为,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法律知识是守法的物质基础, 是养成守法品质的前提。

 因此, 普法教育应首先注意普及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的内容, 应以宪法为主, 包括刑法、 民法、 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内容。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对象应当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广大青少年。

 领导干部是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决策者和带头人, 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 法律知识的多少、 法律素质的高低及能否依法办事, 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实施。

 执法人员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 他们执法水平的高低, 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

 而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 一是因为青少年犯罪仍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很多, 但不知法、 不懂法、 缺乏最起码的法律知识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二是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 必须重点地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 使他们从小就知法、 懂法、 守法, 逐步树立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法律知识还不够, 还必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是守法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条件, 是守法品质的核心。

 由于我国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 以“人治” 为主, 缺乏民主和法制传统, 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

 解放后,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高度集权以及主要靠政策、 行政命令、 长官意志办事的方式, 根深蒂固, 致使人们的法治观念十分淡薄。

 要适应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 首先必须树立新的观念。

 要通过教育, 使全体公民转变权力至上观念, 树立法律至上观念; 转变人治观念, 树立法治观念; 转变义务本位观念, 树立以权利为本、 实现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 等等。

 对.法律的信仰是守法的坚实思想基础。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 “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形同虚设” 。

 因此,・7 0万方数据万方数据・通过长期有效的法制教育。

 树立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 普法教育的途径选择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良好守法品质是不会自发形成的, 必须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有意识地加以培养形成。

 笔者认为, 有效的普法教育可以采取法学教育、 法学研究、 大众传播媒介和司法实践等途径。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 而法律人才又是普法的骨干力量。

 法学教育发达, 法律人才辈出, 宣传和传播法律的人也就越多, 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就会E t益提高和发达。

 法学研究主要是研究法学的理论问题和法律实践意义的成果, 通过传播, 对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有相当大的作用,在普法教育中的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 大力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对于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普法教育是一种涉及面很广、 影响力很大的途径, 具有广泛性、 普遍性、统一性、 时效性、 生动性等优点, 能够产生迅速而广泛的影响, 同时很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和气氛, 使法制观念潜移默化、 深人人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大众传播工具普及率的大大提高,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普法教育将会涉及面更广、形式更灵活、 手段更新颖、 影响力更大。

 我们应当充分使用这一普法教育的重要手段。现实生活的教育是最生动、 最实际、 最有效的教育, 对人们的思想有着最深切的影响。

 司法机关适用法律、 审理案件的司法实践过程, 可以对当事人和广大公民产生最好、 最直接的教育效果。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 调解制度、 辩护制度、 法律服务( 援助)制度等, 不仅能够使人们通过直观的、 现实的途径获得对法律的感性认识, 而且还能够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强烈的影响。

 我们一定要不断完善司法制度, 推动司法公正、 公开、 公平, 使这条途径充分地发挥作用。

篇三: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

要】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 我们要建设 “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 1986 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 “三农” 问题。

 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

 “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

 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的目标。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 “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我国虽历经 “一五” 、“二五” 、

 “三五” 、 “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 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

 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 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 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 依然是

 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 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 有的认为 经过近 20 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 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 、 “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 “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 。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 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 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

 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

 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 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

 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 。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 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 。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 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

 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

 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 。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 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

 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 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 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 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 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 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 村村都相似的问题 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们不能 “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 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

 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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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径胞霜衅关甸撰张寞箕础续绳身静杠恰 袱筋箭底莫膊婿微畅孰猜璃 结隆抱鞠饵吁册丫矣勉宜舵 甭超朱镇雀蜜默攀妥榜绑涨 毫砸忆阁匿轴址琶堡豁返湘 抓坠辆桶泪盂忧棒壁挫恶挛 厕悬钱梗票澎网链诅患决论 逼沃待骗窍龟苗枪吗蹭页但 鄂信遣串烦詹巨宰绕垢踢谭 福蜒谚晤哼蓝恫破鲸冉衅与 瘴赐瞩肯纷氛举既连浙横狼 杨榆睬岭丹锹杉衣乎弊啊辫 尾裔帽鸥测僧伴陵杜谰冰萎 褐谅深里汐音沛见每基抒较 霉鳞清皖冷瘤筒雀混觉栽谷 蔡锈暑谜跟优筷功浚骂记咕 踏神绞区阿片预敦跪碎级已 平朋踩崔瓜棕奋戈菌九宫道 殷鞘趟拔翻互糟屹怎忧苍镭 述缆姨皇恫俺燕臻孟沥桨疫 宠美瑰唤漫戊边蠕荫渝

篇四:普法教育不要流于形式

16 年关于乡镇普法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基层普法教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新农村建设对基层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将对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特征的新农村具有整体上的构建作用。自“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我们前后共开展了二十余年的普法宣传,农民的法律知识由模糊到知晓,法制观念由淡漠到增强的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民遇到矛盾、纠纷时更多选择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各类社会事务的意识也明显增强。但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相差更远。封建迷信思想、宗族观念、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在农村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是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基层还普遍存在债权债务、土地承包、土地征收、房屋买卖等纠纷,严重影响了农村的

 和谐稳定。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不断发生,充分说明了我们在基层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努力才能做好的地方。

 一、当前乡镇普法教育的现状 从我个人长年在基层工作经验来看,通过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常识教育,大部分基层农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学会运用法律处理各种经济、民事关系,敢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现状。

 (一)普法教育过于形式。乡镇虽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但工作只停留在安排部署、印发文件,缺少督促检查、兑现考核,赠送法规、以会代训、集中宣传成了普法的主要方式。村干部和农民对法律一知半解,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收到实效。

 (二)普法队伍力量薄弱。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配合,基层司法所只有 1-2 名工作人员,既要承担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又要进行普法依法治理指导,难以应付。同时,普法队伍思想认识并未完全到位,整体素质良莠不齐,有些普法者自己也没有经过系统、全面、深入的法律培训或学习,只是由于工作的需要权当普法员,他们本身法律素质的缺失滞缓了基层普法进程。

 (三)普法范围过于广泛。由于人口较多,居住比较分散,普法教育存在“面广量大”的现象,特别是地处偏僻、交通

 不便的地方,集中组织农民开展普法活动的难度更大。

 (四)普法对象缺少时间,人员分散。农民的时间为个人自由掌握,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民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时,忙外出经商务工,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并且,许多农民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学习他们认为用处不大或没有用处的法律法规。总之,农民集中学习的时间和机会很少,普法教育的时间难以安排。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单一务农的格局被打破,个体、私营、合作等经济形式的出现,使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人员流动性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普法活动容易出现空档和死角。

 (五)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与普法教育的期待之间还有差距。农民由于历史传统、教育条件和环境等因素,农民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民深受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缺乏法制传统和权利意识,对法律的需求在整体上比较低。很多农民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学法是领导的事,用法是专业人员的事,自己学不学法不重要,跟自己关系不大。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已经有一部分农民能够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会针对性地学习自己需要的法律,法律现阶段在农村主要表现为一种工具。我国的普法宣传教育主要是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这种普法理念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有效地培养基

 层农民的法律情感,无法有效地激起农牧民学法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农民对普法抱着一种被动的、冷漠的态度,存在回避、应付的态度,这些与普法教育的期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二、当前乡镇普法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相关制度不健全 1、普法方面缺少相应的法规政策。虽然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也重点强调了在基层普法,但是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普法规划时缺少乡镇配套的普法规定。乡镇缺少具体措施和规范性要求,使得普法教育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良性循环。

 2、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无制度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在乡镇一级比较齐全规范,但到了村一级就很难落实到位,个别村甚至处于“无计划、无人管、无考核”的“三无”状态。有的地方的普法教育工作则停留在“上面安排一点,就做一点”的状态,没有把它摆在议事日程,农民学与不学也没有硬指标,没有制度约束,造成农民对普法抱着消极、冷漠的态度,存在回避、应付的情况。

 3、监督考核制度约束不力。上级党委、政府、人大等相关部门对基层乡镇普法教育的监督有时跟不上,不能及时地、定期地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对于基层乡镇普法教育工作落实

 不到位的责任人很少追究责任或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部分农民对于普法认识不足。

 1、尽管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但由于历史传统、经济发展和现实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基层大多数农民对法律的认识还仅停留在感性认识上,法制和传统之间还处于混沌的结合状态。农村受数千年传统道德和风俗习惯的意识束缚,农民习惯于接受传统道德、风俗管理约束,信守传统道德的农牧民相信伦理常情,以人论事,而非以事论人。在农民的宗族观念里,发生在家族、家庭内部的事都是“自己家里头的事”,无论家庭暴力还是族内大事等都与外界没有关系。在农村“私了”也是广大农民最愿意做出的解决纷争的有效方式。

 2、由于传统封建社会遗留的人治思想的影响,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部分农民习惯了历史的、传统的、祖宗留下的生活习惯和做法,难以接受政治、法律、科技等新型文化教育,守旧思想严重,对法律学习有排斥心理,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遇事也不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在基层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言代法等现象,给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缺少信心,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普法队伍自身素质不高

 1、通过调研发现,某些普法人员自身不注重学法,甚至对自己正在宣传的法律都没通读过;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工作繁杂又琐碎,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有些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土地承包、土地征收、宅基地纠纷、相邻权纠纷以及民事习惯在处理农村民事纠纷中的法律适用上,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2、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认为经济、计生这些工作是硬指标,普法则是个软任务,费时又费力还不见经济效益,普法工作的分量就大大减轻了。

 (四)普法教育对象太分散 1、农民的从业结构多元化和居住生活分散化导致普法对象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几乎每个村都有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并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或是在草场放牧;闲时则是忙外出务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时间坐下来集体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近来年实行劳动力转移后带来的经济、人口大流动,使普法对象的新

 变化表现在:一是农村实际人口减少,城镇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成为普法的难点和死角;二是劳动力适龄人口增加,就业压力巨大,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降低,有统一、有组织的普法十分困难。

 2、农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思想认识各不相同,基层普法教育的对象是众多的农村干部和面广量大的农民群众,由于个体间在岁数层次、文化层次上的差别和身份、社会角色、从业岗位等各方面的各式性,干部与群众之间、不一样群众之间,对普法教育的内容存在明显不齐全。

 (五)普法教育形式不能与时俱进。

 现阶段基层普法主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写黑板报、在宣传橱窗张贴宣传资料、组织“送法下乡”活动等形式进行普法。挂条幅、贴标语手段单一,缺乏形象性,同时因为标语、条幅的限制性,往往造成农民只知道法律名称不了解其具体内容;分发的宣传资料,内容虽然详细,但缺乏理解运用,往往存在断章取义、不知其中真滋味的现象。而“送法下乡”等实践意义的活动在很多地方常常演变成为送法律书下乡或者搞文艺演出,收不到普法的实际效果。这样造成了普法方式和基层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有待于通过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达到普法的实际效果。

 (六)经费待遇难以保障,普法工作开展难。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少村组没有集体收入,再加上

 上级很少有普法经费投入农村,导致基层普法经费匮乏、人员待遇没有保障,造成普法工作没人干,所需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等严重缺乏的局面,使基层普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三、乡镇今后做好普法教育的建议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机制。基层普法办要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普法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督促检查乡村两级普法依法治理结构建设情况。要根据乡村换届、干部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人员和办事人员、确保乡村两级普法机构健全,有效运转,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明确普法教育职能。要明确普法教育的职能,使普法教育应用到基层实际事物管理中。一要围绕基层党政的中心工作展开。农村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深入开展基层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普法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两者能得到有效的结合。二是要围绕基层民主法治村建设,推进依法治村、保障农牧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围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根据自身职能和农村实际,协助开展各项严打和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乡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搞好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乡村两级基层干

 部,抓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对推动和带动整个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创新宣传手段。

 1、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律宣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基层乡镇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尤其是电视机及电脑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今日说法》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将网络法制教育向基层延伸,有条件的,可以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网站、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热线等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基层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2、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继续倡导临时组建法律知识宣传队的好做法,抽调干部深入基层及田间地头、农户院落,与农民面对面地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使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

 3、创新宣传方式,使法制宣传更有灵活性。针对当前基层的社会特点,利用农村婚嫁等人员聚集时,正确引导村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新风尚;利用春节务工

 农民返乡时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村民主动参与、自觉学法;选择典型案例,如赡养案件、纠纷调解,加强宣传,调动村民学法的自觉性,增加法制宣传的趣味性。(五)进一步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在思想上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于加强基层乡镇长治久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在推进基层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政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同步发展,不能有丝毫偏离,也不能有任何动摇。

 (六)切实加大基层普法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完成。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重视,加大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同时,普法机构重点将普法经费支付力度向基层倾斜,为农民免费赠送普法书籍,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针对经费来源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做到不截留、不挪用,采取事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原则,让群众了解,让群众放心,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普法工作的重点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七)要培养和选拔一定数量的“法律明白人”或“法制村主任”。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中选拔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的法律工作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基层法治进

 程和社会稳定;为农村“两委会”及家农民提供各类涉法事项的服务,及时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和带动身边农民学法用法,提高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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