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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5篇

发布时间:2022-10-22 19: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5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5篇

篇一: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

XX 区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报告

 按照中共 XX 市 XX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文件要求,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深刻剖局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到管党治党全局中思考、定位、部署和落实,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沟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一)建章立制,确保管理规范有序。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助配合机制,规范了纪律审查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程序和要求等,进一步明确了移送问题线索的内容范围、移送对接、移送分工、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严格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二)建立台账,确保处置全程留痕。为严格掌控案件移送处理情况,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台账手续,包括线索移送登记表、送达回证等台账记录,不断加强协作配合事项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控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三)严格把关,确保移送案件质量。办理正式移送时材

 料要齐全、手续要完备,层层把关,明晰责任,确保移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理意见恰当,不断提高移送案件的质量。

 二 、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一)全面落实分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

 (三)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

 (四)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审计的表率,注重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三、扎实推进,丰富廉政教育形式

 (一)抓重要节点,强化教育。采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方式,确立了 10 月份为“廉政安全教育宣传月”,以培训班、

 专题会、警示教育片、书籍材料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审计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廉政规章制度、撰写作风建设征文、上廉政党课、观看廉政光盘、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多角度强化了广大审计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抓关键人员,强化教育。为了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审计教育,让重点人员向办公室定期提交廉洁自律整改报告,促进了廉洁教育的常态化。对廉洁奉公、厉行节约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表彰通报,发挥了正面示范作用。(三)抓专项活动,强化教育。深入开展了“刹六风,兴六气”专项活动,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活动、办培训班等形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认真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六查六看”进行了自我剖析,撰写剖析材料,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学习情况。

篇二: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

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做到教育和制度并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

 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 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

 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 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

 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 5 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 xxxx 多万党员、xxx 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抓住制度治党这条工作主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 制度治党源于对党的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我们党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是随着党的建设实践不断发展

 而逐步深化的。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虽然建立了一些必要的制度,但这些制度还不够成熟,加之制度执行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致使制度功能的发挥比较有限。遵义会议后,党的制度建设有了很大进展,逐步形成了与当时形势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尤其是通过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国内外形势、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原因,在一个时期党内出现了“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等不良倾向。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在深刻总结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认识到党的历史上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关键,并提出“制度是决定因素”。正是基于对制度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我们党积极探索靠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路子。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 把党的建设优良传统和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积累的新经验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确认和巩固下来。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

 改革开放 xx 多年来,党的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了从严治党。但党的建设在一些领域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这与制度硬约束不到位不无关系。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突出“严”的要求,使之常态化和制度化,使制度治党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应从严加强思想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学习、宣传、教育机制,解决把思想建设看成“软任务”的问题;从严加强组织建设,完善选人用人等机制,解决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的问题;从严加强作风建设,建立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解决不良作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问题;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解决治标不治本的问题;从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制定、执行、维护等相关规定,解决制度脱离实际、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科学把握制度治党的基本环节 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 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制度治党的特点和规律,为推进制度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

 制定好的制度。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坚持制度治党,首要任务就是制定科学、严密的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首先应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要严格依据党章进行制度建设,注重制度规定与党章要求的衔接

 和协调。其次,应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析现实要求、把握未来趋势中,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使制度规定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避免超前或滞后。

 第三,应体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无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还是废止不适用的制度,都应体现这一原则,使各项制度配套衔接、彼此呼应,形成一套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最后,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增强全党对制度的认同度。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认同是制度执行的心理基础。党员干部只有认同制度,才会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把制度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而一个能被党内广泛认同的制度,应该是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的有机结合。

 狠抓制度执行。制度的效力需要通过制度执行来彰显。制度执行要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因为制度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执行制度不能因人而异。“严是爱,宽是害”。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决不能有选择地执

 行制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 意的就不执行;更不能借“自由裁量”或以“下不为例”“情有可原”为借口脱离制度约束、规避制度惩罚。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够取得实效,主要是做到了严格执行。

 应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能力,因为党员干部作为制度的执行者,其执行制度的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制度执行的效果。只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能力,才能将制度执行得更高效、更规范、更彻底,避免“歪嘴和尚念歪经”。应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既重视考察干部的业务素养、工作能力,又重视考察其政治表现、作风养成;既用好组织部门考核的结果,又注重用好纪检、巡视、审计、信访等方面反馈的信息,从而更好地掌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维护制度权威。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我们党相继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以党章为核心的制度规定。总的来看,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把制度作为行为规范,自觉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可否认,制度执行情况同制度治党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的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有的制度意识淡薄,随心所欲,不能做到按制度办事;有的对制度维护与监督不力,违反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但容易形成“破窗效应”,

 导致制度形同虚设。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 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制度权威。

 将制度治党理念贯彻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此,要突出制度治党理念,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按照习近平同志“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的要求,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教育,纠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制度认识上的偏差、在落实制度上存在的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其制度意识,使之做到敬畏制度、遵守规矩。

 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监督是维护制度严肃性、权威性必不可少的手段。制度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秉持认认真真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违必查、有违必究。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严惩违反制度行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敢于违反规章制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违反制度成本太低,甚至违反制度有利可图。只有依法依纪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严惩真罚,才能形成正确导向,使遵守 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为制度治党创造良好环境。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并在其他多个场合对如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道,构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体现了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也把从严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近期,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带领局党组成员及局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对局属单位***从严治党情况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以及座谈,就整个体育系统从严治党的开展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一、常抓不懈,从严治党初见成效 一是抓教育培训和活动开展,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得到提升。始终坚持把及时学习领 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和讲话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学习使广大党

 员干部深刻认识新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定政治立场、把握原则方向、明确责任目标,正确处理体育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在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中更好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在推动各项工作中建好党、管好党。

 二是抓选贤用能和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按照市委组织部严把党员入口关的要求,注重在工作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责任强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党组织的队伍中...

篇三: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含典型案例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等具体问题,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党组(党委)落实哪些责任?

 《规定》指出,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2.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4.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6.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7.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9.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10.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11.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哪些责任?

 《规定》指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

 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1.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 1 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2.党委(党组)可以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3.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

 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4.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5.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6.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7.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8.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9.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哪些后果?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例如,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问责。

 典型案例 1.2015 年 9 月 6 日,中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指出,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 3 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

 2.遵义市播州区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健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王健在任播州区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区农牧局 1 名副局长、2 名干部、1 名工作人员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海北州刚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索南加等人因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弄虚作假被问责。2017 年 11 月,检查发现刚察县国土资源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文件造假、照抄照搬网上资料等问题。2018 年 4 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索南加、时任纪

 检组组长陈国源被诫勉谈话,副局长郭志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篇四: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典型做法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干部和职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中央、国务院廉洁从政准则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必须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要求,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着眼防范;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层层抓落实。

 三、必须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地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促进本单位的“五大建设”。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指农工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制度。主体是主要领导班子及成员。领导班子中的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五、成立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

 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小组承担以下责任:

 (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章制度。

 (四)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六、主要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承担的主体责任 (一)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需要,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开好党支

 部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和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七、班子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承担的主体责任 (一)协助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单位得到认真落实。

 (三)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本单位在工作中有不正之风的,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和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五)单位内部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级制定的各项全面从严治党措施、制度和规定。

 第三章

 责任考核

 八、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领导班子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

 行情况考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

 (二)结合每年的党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履职考核,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业绩评定、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九、建立和完善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制度 (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干部、职工在年终述职、履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勤政、廉政情况。

 十、建立和完善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评议,在评议中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意见。

 (二)把民主评议与每年的年度考核、履职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结合起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十一、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

 十二、对违反全面从严治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和程序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单位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

 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抵制不查的。

 (二)发生重大案件,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违反人事、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知情不管的。

 十三、实行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具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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