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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督查效率,更好服务于全县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14 12:15:1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提升督查效率,更好服务于全县社会高质量发展,供大家参考。

如何提升督查效率,更好服务于全县社会高质量发展

如何提升督查效率,更好服务于全县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督查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县督查工作主线,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逐步规范督查检查工作内容,进一步创新优化督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督查在实际工作落实中的促进作用,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基层减负年要求下怎样发挥督查作用,在督查“指挥棒”的有效鞭策下,让广大领导干部不断解放思想,实干担当,自觉把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与县委、县政府实施“三大战役一大保障”、党建领航“三个三”工程等工作主线形成无缝对接,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更好服务于全县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是本期调研主要课题,结合近期督查日常工作,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当前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督查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设置有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督查股、绩效管理股,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目前实际在编人数12名,从各单位抽调2名同志到本办工作,目前实际在岗工作有13人。除此之外,还聘请了3名敢于担当、工作经验丰富退居二线的老领导为兼职督查专员,协助开展督查工作。

(二)督查内容、方式、方法。

1.督查主要内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三是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会议工作报告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五是自治区、市年度绩效指标任务的落实;
六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2.督查方式。一是重点督查与一般督查相结合。督查工作除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重点督查外,还要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一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除了对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责任单位部门完成督办事项,除书面回复外,督查人员还要深入实际,到责任单位、部门,到现场督办、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三是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针对单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或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督查,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督查;
四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明查主要是看现场、查资料、走访座谈了解工作推进情况;
暗访主要是不打招呼,直接到现场,真实了解工作推进情况。

3.督查方法。一是提醒督办。通过电话提醒、上门口头督办及下发《工作督办提醒函》等,督促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办理督办事项并反馈办理情况;
二是专项督办。对重点工作、难点和热点问题等专项工作推进遇到困难、工作受阻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督办;
三是现场督办。通过深入实地进行现场督办,检查按项目倒排工期表落实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暗访督办。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奔项目建设现场,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办,推进问题整改;
五是约谈督办。建立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三级约谈体系,推动约谈督办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

(三)创新督查。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两办”督查室职能,创新督查方式方法,投入32万元打造“督具慧眼”督查平台,有效实现线上督查和线下督查无缝对接。通过平台电脑客户端和手机微信端,县领导可以对督办事项信息实时把控、快速调度指挥和进行批示;
部门和乡镇领导,可在第一时间对督办事项进行汇报、反馈或回应,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为推进工作、指挥调度和进行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过去执行力弱的情况得到有效扭转、领导决策执行效果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得到提升,督办督查工作成效更加显著。

(四)规范督查。制定出台《2019年×××各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文件,明确全年督查事项,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同时对督查的内容、方式、程序及其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全县各项督查检查考核活动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五)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对录入平台的督办事项,按照“13530”督办时效要求,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警示灯进行标识,便于提醒限时办理、开展跟踪督办,对因未及时反馈落实而没有按时销号的,亮红灯1次扣单位综合绩效分0.05分;
实行“红”“黑”榜制度,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工作,经下发《工作督办提醒函》、《督查通报》进行督办整改提醒后,工作仍无进展或未按时限完成的上“黑榜”,黑榜通报一次扣责任单位0.5分;
实行三级约谈制度(即: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约谈、县分管领导约谈、县主要领导约谈),责成被约谈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将根据不同层面约谈分别给予不同分值扣减单位绩效考评分,经通报批评和提请约谈等程序后,仍未有效整改的,当年绩效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

二、影响当前督查工作效率的主要存问题及原因

(一)统筹整合督查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过于依赖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统筹整合集中开展督查不到位,导致督查工作权威性、时效性打折扣。

(二)督查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现有配备的工作人员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督查工作任务的需要;
配备工作人员为机构改革后调整到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工作,刚接触督查业务几个月,业务水平能力不足,且参加业务培训或外出学习的机会不多,视野不足,督查业务能力有限。

(三)对督查工作成果运用不够。在督查过程中,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表面情况多、深层情况少,正面东西多、负面东西少,抽象问题多、具体问题少,对督查结果的运用及传导压力的力度还不够,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的问责力度没有得到体现,使督查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落实不好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三、提升督查工作效率的建议及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提出“要围绕大局加强督办、促进落实,对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对来自党中央的重要批示指示,通过建章立制、督查检查等手段,一个一个跟踪问效,推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督查工作要坚持创新,咬紧目标,大胆实践,着力协调解决督查层次不明晰、督查重点不突出等问题,确保各项督查活动的有序有力开展。

(一)加强督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建议将不同领域人才、重点部门业务骨干等整合起来成立督查人才库,充分挖掘“业内”“业外”督查人才,充实到督查督办队伍,提高督查专业性、公平性、全面性。同时,加强督查业务的培训,切实提升督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从而达到提升工作效率。

(二)从构建“全员督查”格局上来提升督查效率。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督查资源,拓宽督查工作领域,加快构建和完善开放透明的大督查工作格局,是提升督查水平的良好途径。一是统分结合,全员督查。督查归根到底是落实领导的决策,对日常的、一般性的、专项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各块各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解独立开展,真正使全县督查工作既统又分、统分结合、相互补充、全面推进;
二是督考结合,强化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督考结合,督查考核部门督考一体、既强化了督查力度,又深化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义;
三是多方联动,协力督查。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全局性系统工作,仅仅依靠督查部门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更多情况下需要相关部门、单位的相互联动与协作配合,构成了一个横向联络、纵向延伸、内外结合、齐抓共管的督查工作网络,发挥部门之间、部门督查人员之间的联动作用。

(三)从创新机制上来提升督查效率。做好督查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和创新工作机制是关键。科学规范的督查工作机制是创新督查工作的根本。应注重把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形成督促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督查实效,提升督查水平。一是分工明确与责任落实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即既要抓好分管的日常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工作的督促落实,从而使班子的每一位成员都围绕集体决策的总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从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的落实角度看,每项工作都有责任部门、牵头单位、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利于在工作督查中有人可找,有问可答;
二是静态督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实践,督查工作已有了一个相对规范的督查程序,尤其是一些日常督查事项,每周、每月、每季的督查都在定期进行,这样静态的阶段性的督查在常规督查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有时决策任务的落实是一个循序渐进、步步深入的过程。所以,在坚持阶段性静态督查时,还要与连续性的动态督查相结合,逐步向全方位连续性的督查转变,以扩大延伸督查成果;
三是网络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网络的快捷和便利对我们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减少文电往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积极挖掘网络功能开展督查工作,把一些贯穿全年定量性的工作任务通过政务内网开展督查,直观地、及时地展示工作进程,反映存在问题。同时,对一些进展缓慢的工作要开展实地督查,调查了解实情,甚至走到群众中去,面对面约谈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在督查中也体现互动性,体现政府工作的服务意识。四是内部自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督查首先是内部自查,从内部到外部,落实是督查之根,服务是督查之魂,求实是督查之本,而要真正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和服务型政府,还是需要社会的多方监督。

(四)从树督查权威上来提升督查效率。督查权威是督查工作的生命线。实践表明,督查权威越大,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起来就越坚决、越迅速,督查工作的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好、越充分。一是发挥领导主体作用,树督查权威。督促检查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领导行为,领导督查是决策落实的第一推动力。而权威性是督查工作的最大特点,可谓“权威权威,无权则无威”。所以,要充分发挥领导亲自抓督查这个“第一推动力”的作用,把督查工作作为自身的一项重要职责加以重视,并支持和指导督查工作,以更好地促进重大决策、难点事项的落实;
二是赋予督查机构相应的权限,用足用好。首先是阅文参会权。能及时阅读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文件、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有关的政策、决策和部署。其次是调查知情权,督查人员在督查过程中,被督查单位应主动配合,如实向督查人员介绍情况,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第三是协调督办权,在落实各项督查任务时,凡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的,督查部门有权提出意见,各责任单位应积极支持落实;
三是借助领导权威,善用领导授权。督查部门应学会善于使用领导授权,凡领导有批示或有要求的督查事项,要拿着“尚方宝剑”,敢唱“黑脸”,敢于碰硬,勤于思考,勇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是运用督查成果,充分体现权威。督查部门既要在督查过程中对上对下负责,又要善于运用督查成果,对每次督查的结果要及时通报反馈,正面的、反面的。要奖惩分明,激励作为者,对落实不力、不作为者要及时问责,以更好地体现督查权威,从而达到令行禁止,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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