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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对纪检派驻组工作建议(2022年)

发布时间:2022-06-22 17:3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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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对纪检派驻组工作建议(2022年)

对纪检派驻组工作的建议3篇

【篇1】对纪检派驻组工作的建议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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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2010年,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卫生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年初,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出台这一时机,认真当好市卫生局党组的参谋和助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这一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2010年卫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之后,主动加强协调,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4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局班子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与此同时,认真按照《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表》,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46项,严格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反腐倡廉建设。另外,为进一步营造驻在部门机关学习《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以三加强五开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为切实巩固效能年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效能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扎实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创新创特等方法和途径,全面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印发了《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的动员大会,并在3月9日召开的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
制定了工作进度表,下发了《提效能,从我做起,我为服务创业作贡献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卫生工作者以服务创业为主题,在认真学习省、市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创业服务年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之后,积极开展问计献策活动。据统计,全市卫生系统共提出服务创业的建议共700余条,产生了具有可行性、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金点子31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在定期编发工作简报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印发了《开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力促创业服务上水平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集中式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力促创业服务上水平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即集体组织一次实地参观学习;
每个干部职工撰写一篇参观学习心得;
科室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
机关开展一次集中发言讨论;
组织开展一次创业服务年活动知识考试;
每个干部职工提交至少一条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方向。为更进一步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整治涉企六乱、非法垄断、干扰、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服务水平较差、服务效率低下等四类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集中查摆问题、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组织走访企业、召开群众座谈会、处理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工作;
同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了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效果和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工作。3月中旬,抽调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卫生局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等99个单位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五是主动靠前服务,确保活动实效。第一,开展了走访企业,服务创业活动。4月中旬,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等市级企业,召开主题座谈会,围绕服务收费、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涉企检查等内容,广泛听取并征求与会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深入一线车间,向企业职工发放调查问卷表,诚恳征求服务创业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开展了医疗专家结对服务企业家活动。按照活动的部署,组织全市卫生系统高级医疗专家实行一对一式结对服务,为企业家提供咨询就诊等优质服务。第三,开展了牵手百家企业行动。局法监科组织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业病防治机构,选择辖区内1家或多家较大的骨干企业作为联系、服务、牵手对象,结合卫生行政职能或卫生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帮扶活动、帮企业解难题、送政策法规进企业、保权益促和谐等四大主题服务行动。第四,开展了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认真地查摆和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五查五看五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以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市政府《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10年全市卫生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月17日,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召开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落实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发挥双公示制度的净化、规范、预防、警示和奖惩功能。二是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等23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多层面、宽视野、内外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卫生行风建设成果。6月10日12日,驻局监察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第一次检查评议。三是召开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下旬,在市启明星眼科医院召开了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以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为抓手,深入推进卫生信访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工作,并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据统计,截止目前,2010年对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市直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20件;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级各部门转办件22件,其中已办结22件,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单位的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的领导思想重视不够;
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仍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影响了卫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有所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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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纪检派驻组工作的建议

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为使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经商中央组织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派驻纪检组在驻在部门按规定征求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意见时,应当按时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四、派驻纪检组应当了解汇总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用车、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派驻纪检组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并报中央纪委。

五、派驻纪检组通过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派驻纪检组定期向中央纪委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派驻纪检组应当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

派驻纪检组要将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情况向中央纪委作综合报告。

七、派驻纪检组通过参与民主生活会前征集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意见的工作、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了解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所作的检查或说明,需要查明事实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八、派驻纪检组应当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规定,办理涉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件。

九、派驻纪检组组长要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十、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派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调研等。

派驻纪检组需要采取上述方式开展工作,涉及重要事项的,一般应事先与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中央纪委批准。

十一、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况的,派驻纪检组必须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并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向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一)直接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严重违反有关制度、涉嫌违反党纪问题及其他非正常情况;

(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出纠正意见,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中央纪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二、派驻纪检组按规定向中央纪委报告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中央纪委发函请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或者由中央纪委委托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十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问题,除必须向中央纪委报告的外,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篇3】对纪检派驻组工作的建议

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组工作的思考

唐如妹

【期刊名称】《大特区党风》

【年(卷),期】2003(000)007

【摘要】去年,三亚市纪委监察局结合三亚实际,组建了4个纪检监察派驻组,分别派驻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派驻组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协调下放行政审批权、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等工作,使驻在单位在行政管理、人事制度和财务监督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工作初见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

【总页数】1页(24)

【关键词】三亚市;纪检监察工作;行政审批权;腐败现象;纪检监察派驻组;党风廉政建设;中国共产党

【作者】唐如妹

【作者单位】三亚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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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行社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关于太原金融系统基层行社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 [J], 冀思阳; 高晓珂; 任春娟

3.坚持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 切实加强我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J], 马尔琼

4.以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为指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李蕴祺同志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2002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J], 李蕴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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