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2篇【完整版】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构建XX“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加快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2篇,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构建XX“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加快构建XX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的改革举措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促进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全面打通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使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场深刻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以规则为基础、以服务为根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十个没有”,即:没有推诿扯皮、没有吃拿卡要、没有权钱交易、没有暗箱操作、没有随意执法、没有侵权争利、没有违规收费、没有优亲厚友、没有诚信失守、没有插手干预,充分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
——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多为企业发展着想,任何改革都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任何服务都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任何监管都不得简单一罚了之。正确把握营商环境改革的核心是审批制度,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归位,市场归位改革的核心是市场能干好的一律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坚持动态优化调整。坚持以开放和发展的观念建设营商环境,推动《XX市XX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既保持政策体系相对稳定,又充满生机活力。根据对营商环境改革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的原则,2023年修改形成《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并发布实施,始终把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作为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机制,确保营商环境改革不止步,各项措施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打补丁、加码式出台新政策造成体系混乱和互相矛盾等问题。
二、全面落实XX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全面对照《构建XX“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对涉及XX的51条改革措施,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进行落实,力争在商事制度、工程项目审批、办税服务、跨境贸易、金融服务、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更大改革突破,实现企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深化商事制度“1时代”改革
1.“1”环集成。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预开户、申领发票、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整合为1个办事环节,一次性集中办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人行XX支行)
2.“1”窗受理。打破办成一件事的部门、层级、区域壁垒,优化“一窗通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深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实现“一个标准、一窗办理、一个系统、一档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1”网通办。全面实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流程网办“一日办结”率达到100%。打通企业开办平台与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公安、税务、银行的数据壁垒,推动相关系统直连互通,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见面”“无纸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4.“1”照通行。深入推进“证照联办、一照通行”2.0改革,探索涉企审批服务按企业需求灵活组合,实现“一企一照、一照通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探索“一证多址”改革。(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5.“1”单全免。对开办企业实行全程免单,免费赠送一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落实全市统一的政府买单送章标准,免费提供税务Ukey,免费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二)深化工程项目高效审批改革
6.统一规范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全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家牵头、一次办好”,审批事项全面上线省、市级审批平台“全程网办”,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系统信息共享。全力推行“一次征询、并联审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部门现场办公“联审联批”。探索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承诺制。深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对水、电、气等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水利局、区招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XX供电局,各镇〈街道〉)
7.统一提供区域评估。实施区域评估改革,将申请后审批转为申请前服务、单个项目评估转为区域整体评估、企业付费转为政府买单。在大型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连片储备用地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统筹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压覆、节能、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及环境影响等综合性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单位共享共用,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对相同事项进行单独评估。对暂未实施区域评估的建设项目所需前置性评估事项,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参照上述原则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评估成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8.统一储备标准用地。探索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扩大“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明确适用条件,采用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技术辅导”“全程代办”“告知承诺”等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均可享受“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区招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9.统一实行“多测合一”。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等环节测绘事项,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实现“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10.统一组织配套联动。建立政务与水电气网接入联动机制,优化“水电气网+”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大力推行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免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张表单、联合踏勘、联合施工、一并接入。配合市出台城市市政管廊和综合管廊的费用减免办法,实现电力外线工程电缆线路免费接入使用。对满足接电条件的地块开展“电力预装”服务,实现“拿地即用电”。建立健全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监测预警保障服务机制,减少因设施破坏而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XX供电局)
11.统一合并验收登记。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优化联合验收程序,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综合服务专窗,融合在线签约、评税核价、缴税、登记、水电气过户等功能,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行“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水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局)
(三)深化办税服务“零上门”改革
12.合并办税更省力。探索“要素化申报”“确税式申报”“免填单”申报等多种申报模式,推进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持续推广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零跑动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等“非接触式”零上门办税渠道,打造企业所得税“全链智能式”管理服务机制,选取试点推行“100%非接触式”办税,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3.一体办税更省时。推进智能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实行线上办税1小时响应服务。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拓展“彩虹服务”税企互动沟通群等渠道,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打造“税e询”咨询平台,向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一站式咨询服务,提高线上咨询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4.智能办税更省心。全面推行“云退税”,将汇算清缴退税、减免退税、先征后退、误收退税等退税业务全部纳入“云端办理”,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优化退税提示提醒自动推送服务,推行使用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打造“税安易”风险预防体系,及早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可能发生的涉税风险。对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实行“一窗办理”,探索“税费同缴”“自动算税”。(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分局)
15.便企办税更省事。深化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推行发票“网上申请、免费邮寄、配送到家”,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推广涉税服务容缺受理,多措并举帮助纳税人及时修复纳税信用。推广纳税遵从评价体系,上线纳税信用评分主动推送服务,向重点企业和高信用风险企业实时推送纳税信用评价扣分指标。(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四)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16.“单一窗口”系统集成。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拓展完善地方特色应用项目,探索国际贸易、金融等各行业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应用,实现经企业授权和“单一窗口”平台认证,企业申报信息及海关部门处理结果信息可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保险和收付汇等服务提供信用参考。探索在重点货运信息平台嵌入和利用区块链技术,促进物流信息共享和业务行业协同。(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XX海关驻XX办事处)
17.数字贸易开放协同。全面推进数字贸易领域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社会信用、统计检测等体系建设,配合市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开拓市场的能力与水平。(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18.加强外贸规则对接。强化对RCEP国家宣传推广,向RCEP国家展会倾斜,配合组织企业参加市重点推荐展会,扩大RCEP区域内产品进出口。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19.货物通关畅通便捷。依法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和单证,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提高通关时效,对于提前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相关容错机制办理。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等,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协同联动。(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
20.监管查验远程智能。大力推广各类海关业务网上办理、无陪同查验和远程监管。优化公众号资信推送以及公共数据服务,探索实现企业咨询问题线上受理、线上反馈。(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
(五)深化金融服务普惠性改革
21.优化融资流程。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配合市深化“益晒你”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信贷板块建设,打造快贷类金融产品,加强企业画像数据归集,推动“秒批秒贷”银行产品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融资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流程和模式,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人行XX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
22.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融资产品,建立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配合市推动广东(XX)制造业转型发展基金募资工作,加紧推进基金投资工作,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围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提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村改”水平。总结推广“村改贷”业务试点运行经验,创新金融产品和手段。(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各镇〈街道〉)
23.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政策,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进一步拓宽企业、个体工商户受惠面。推动政银企多方联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顺利续贷,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降低企业转贷成本。积极稳妥扩大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推动区级设立更多政策性担保公司,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建立“电商贷”和“供应链核心企业贷”融资模式,探索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信保+担保”业务。健全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发生风险的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人行XX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
24.强化征信服务。大幅提升金融机构信用查询便捷度,依托“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及时有效准确反映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鼓励依法收集利用政务信息等数据资源。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人行XX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
(六)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25.服务流程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清单化管理,按市要求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力向市场放权,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合并简化事项,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国同类城市最少。(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26.服务平台标准化。配合市集成涉企服务资源。完善“益晒你”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用好大数据中心,不断丰富“数据赋能”业务场景,全面推进“一网统管”,配合市加快建设数字XX“城市大脑”,完善市区纵横联动、多级协调的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市域治理“一网统管”试点标杆城市。完善网上申报、手机端审批、线下邮寄等服务模式,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27.服务方式标准化。实施惠企政策标准化、便捷化兑现,拓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直达”服务范围,加快实现政策自动匹配、精准推送、“主动找人”。完善“企业服务员”制度。加快推进“免证办”,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8.全市通办标准化。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大力开展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异地可办”,配合上级部门梳理形成“全市通办”“异地可办”事项清单;依托“跨域通办”窗口,为市场主体跨省或跨市办事提供服务;探索设立“跨境通办”专窗,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境通办”,解决申请人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9.特殊服务标准化。设立“疑难事项”办理窗口。对特殊疑难事项,通过集中受理、一事一议、专人跟进,创新解决企业办事“疑难杂症”,确保企业“能办事、办成事”。(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0.秒批秒办标准化。通过申请信息自动识别、自动填充、自动推送,实现申请办事零信息填报、零材料提交,推动简易事项100%“马上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31.服务管理标准化。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深化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等全流程体验政务服务并提出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改革
32.坚持职能监管无乱象。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职能关系,全面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交叉分散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33.坚持平台之外无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探索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34.坚持交易流程无纸化。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深化“互联网+招标投标”,规范运用“智能评标”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建立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制度。探索推动招投标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在线提交发票和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财政局)
35.坚持异地交易无障碍。配合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推进数字证书(CA)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八)深化行政监管“精准化”改革
36.统筹综合监管。以现有的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配合市建设权威、统一、动态的监管数据库。探索非实地远程监管,提高核查效率效能,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37.全面联合监管。更新全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联合抽查程序规则,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38.严格重点监管。完善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两客一危”车辆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领域,依据权限探索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
39.创新信用监管。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将信用奖惩措施嵌入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各领域应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40.包容审慎监管。配合市完善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规则。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实施“双免”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免于强制清单、减轻处罚清单,推动“双免”清单覆盖至市场监管各行业领域,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税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42.强化行业监管。实行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时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违法违规收费等现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九)深化法治化环境机制改革
43.构建市场主体服务法律机制。抓好《XX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贯彻实施。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出台一批惠企护企助企政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制度文件,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
44.加强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机制。公正高效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切实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羁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依法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和司法机关应当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的制度办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市场主体法治体检自测系统。指导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加快出台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合理确定举证责任,适时引入司法鉴定机构等第三方,依法查明事实。(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45.深化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执法机构统筹大案要案办理,查处侵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向创新主体提供公益性维权援助服务。配合市深化“XX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审一体化处理中心”建设,打造诉调对接2.0版本。对智能制造装备、建材等产业的专利申请提供快速预审通道,争取拓展专利预审服务领域,搭建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司法衔接的“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6.完善财产处置保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健全涉众型破产案件提前会商机制,完善困境企业市场化融资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建设破产资产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对接破产企业需求与市场要素供给。依托重整投资平台,引入金融机构为有重整价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灵活选择现金担保、信用担保等形式,合理确定财产保全担保金比例。支持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建立线上信息共享机制,赋予破产管理人查询权限。(牵头单位:区法院)
47.建立涉法维权“绿色通道”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督办市场主体举报、控告和申诉等案件,对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结果。建立完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依法有序推动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48.实施全链条法律服务机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和指导法律专业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设计、融资、税务、劳动用工、涉外纠纷等全链条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商事调解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万场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法院)
49.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平均立案耗时控制在5天以内,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渠道或绿色通道。配合上级部门建设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提出执行申请等多功能的手机端平台,探索在已有诉讼服务平台开设律师“微服务”专用平台。探索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牵头单位:区法院)
50.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加强调解员队伍、集中速裁团队建设,确保调解成功加集中速裁同期收案占比达30%的目标。探索创新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跨境商事纠纷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解。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7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预防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量。(牵头单位:区法院)
51.健全企业高效注销机制。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拓宽依职权注销、特殊情形代位注销等多种企业退出渠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速构建我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
立足全区实际,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主动对标先进城市,充分借鉴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深化自主改革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努力将我区建设成为“企业家最容易做生意的地方”。
(一)营造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
1.强化企业开办跟踪服务。完善企业开办风险提示机制,加强风险提示系统建设,尽早推动系统上线运行。构建企业开办风险提示长效机制,有序推动风险提示内容部门自主管理,扩大系统知晓率、使用率,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承诺信息收集,强化后续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2.完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精准服务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和项目制度,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的公共事务跟办机制,落实“首席企业服务官”等精准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最优、最精准服务。探索建立全链条企业服务政策顾问团队,由企业服务关键部门组建“智囊团”,全方位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企业服务的政策、专业支持。建立企业服务专线,实现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务,并按照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进行分类建档,一问题一编号,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政务数据局、区招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构建全周期审批代办服务机制。依托区企业(代办)服务中心,为新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从企业设立登记到不动产权证办理“全周期”免费审批代办服务,优化“巡回审批”辅导服务,做到企业谋划项目时“贴上去”、审批中“全程代”、开工后“跟到底”,并把“诊所”搬到项目现场,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招商局)
4.探索建立国资国企服务项目市场机制。培育壮大国资国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企业要素支撑。(牵头单位:区国资局)
5.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提升参政辅政能力、市场化运营能力、“双招双引”支撑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惠企政策调研、制定、推送、宣传和解读工作,促进惠企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偿中介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运用线上线下手段,为企业转型升级、经营发展提供精准高效专业服务。建立区领导挂点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研究解决行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牵头单位:区工商联、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6.打造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改革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一企一单”经济体检表制度,实施更精准的资源要素配置、企业服务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7.强化品牌建设服务。配合市强化“XX制造”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和品牌推介,持续扩大“XX标准”产品覆盖范围。加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品牌发展规划,培育更多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XX产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
8.深化服务企业“反弹琵琶”备案报备机制。对企业诉求缓办、迟办、不办的,必须按月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备,说明缓办、迟办、不办的理据。(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9.深化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机制。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结果同步”。推动清单化信用修复提醒,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等方式重塑自身信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0.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文化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全力打造服务职工暖心平台,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企业对产业人才吸引力,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二)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1.推进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探索推动数据要素流通配置中心规划建设,探索建立部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全面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有序实现区级资源挂接、编目、共享全覆盖,通过大数据赋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精准、更智能的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2.推动项目电子化全流程监管。按照“一个项目、一套台账”的原则,建立产业项目落地全链条电子档案,实现产业项目从洽谈签约至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竣工投产的全流程动态式监测闭环。对工程建设办事过程、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对部门是否及时审批、出具意见是否合理等做到早发现、可提醒、可问询。(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招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广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进一步简化过户程序,降低交易成本。(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三)营造“一次办好”的审批环境
14.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取消审批、实施备案制、豁免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应用“秒批”等,打造企业投资低风险项目简易审批快速通道。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按“标准地”供应方式获得用地的项目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联合办理。对新报建工业、仓储项目及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企业承诺制。探索取消工业项目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图纸审核政策,优化工业项目规划报建流程,推动工业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自然资源分局)
15.优化项目土地供给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带方案出让”改革,优化“带方案出让”调整机制,清单化可调整情况,提高方案可操作性,加速项目落地。优化工业用地储备流程,并联推进规划调整、土地整备、道路建设、土壤评价等关键流程,形成随用随供的“工业用地标准库”,实现产业用地信息与企业用地需求精准匹配。按照效益优先、成熟优先、投产优先原则,建立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优先供地机制,开通快速供地“绿色通道”。(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16.推进区域环评全覆盖。持续深化“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等惠企利企措施,并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重点支持落实规划环评、边界明确清晰、配套集中治理设施的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实施改革,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7.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持续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施专家异地评标、远程评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行业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
18.全面提升通关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各类便利通关政策措施,简化进出口环节随附单证,实行企业提交单证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和容缺机制,进一步推广原产地证企业自主打印,实现企业办证“少跑腿”或“零跑腿”。(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
19.压缩进出口环节边境合规时间。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落实报关单“日清”机制,推广应用“一港通”业务模式,把整体通关时间保持在合理区间。(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
(四)营造综合成本最低的投资环境
20.畅通惠企利民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推行“自动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兑现落实。(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数据局)
21.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省、市级研发平台,持续推进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22.优化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积极稳妥扩大区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完善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合作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探索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审批流程,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链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3.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创新金融服务园区建设、企业技术创新等模式,推进“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五)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24.优化土地开发利用。实施集中连片动态储备工业用地,加大土地连片开发建设力度,探索多种土地所有权、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模式,推动工业用地连片、产业成带。支持各镇(街道)打造连片特色产业园。(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25.强化工业用地管理。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控制线范围内严控“工改居”“工改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对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和村级工业园拆除重建项目给予扶持奖励。加大力度处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炒卖工业用地等行为。(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6.完善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路网、市政配套、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商务、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管理运营单位设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受理点,并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代办清单。(牵头单位: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27.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后服务。健全“土地管理人”和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机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全过程监管和服务,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重点监管竣工后投资强度、达到税收等情况,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税务局,各镇〈街道〉)
28.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整合产业发展重点依托的空间载体,做优专精特新产业园、村级工业园等产业载体,集中布局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推动建立“头雁引领群雁飞”“大手牵小手”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各镇〈街道〉)
29.系统性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动态优化与调整推进“智汇XX”人才集聚工程,持续优化人才引进、入户、培育、评价、激励等机制,持续深化人才评价、职业职称评定等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打造底部数量大、腰部质量优、顶部技术尖的“金字塔型”人才结构,为XX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30.加大力度全方位引才育才。实施卓越工程师和技能人才引进计划,为企业提供引才育才补贴。组建XX区博士赋能团,通过挂职、校企共培等模式引入专家博士,为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优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发挥区镇两级合力作用,设置招聘常设点,加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失业援助、就业困难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建立多元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机制,优化完善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协助企业开展定向跨区域招聘,吸纳更多省内外人员到我区企业就业;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和院校供给清单,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让XX成为各类技能人才和青年职工创业就业的热土。(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
32.优化人力资源培养培训。实施“产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加快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创新政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全面新增多个“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校企合作项目。面向“三农”、乡村旅游等领域,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旅游专业人才等各类技能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
33.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渠道。积极对接联系周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等各类服务力量,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等全链条服务。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
34.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与中高职院校建立“招培就”合作联盟,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实施个性化寻聘、定制化培养和菜单式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产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建设,积极引进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加快建设XX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打造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平台,为我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金融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调整完善XX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完善区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宣传力度,鼓励各镇(街道)、各部门探索具有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新做法、新模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加挂“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让XX“益晒你”服务企业理念和品牌广为传播。将本《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一月三问”工作落实机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推进机关作风整治
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发挥《聚焦作风》监督栏目作用,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干部“庸懒散拖乱”的突出问题。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限时办结,建立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开展清风护航行动,构建查处、整改、治理、激励贯通推进机制,助力基层干部摆脱束缚、“轻装上阵”。(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设立营商环境作风监测点,搭建纪企沟通“绿色通道”,开展“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专项治理,严查侵害企业利益行为。重拳整治应批不批、拖着不批等“(科)股长中梗阻”现象。全面整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打招呼行为,建立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城市更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敏感领域,严禁领导干部直接过问说情,对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全面、如实登记备案,做到逢问必录、逢打招呼必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局)
(四)落实“三走”责任要求
全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扎实开展“三走”活动,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做大做强;千方百计引入优质项目,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健全抓招商、抓项目、抓投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推动党委政府全体系全员额全链条投入和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推进招商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2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附件:1.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工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再根据需要进行折算。
一、高度重视,健全宣传工作机构(20分)
(一)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把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共同安排、共同部署、共同考核。定期听取宣传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工作(10分)。
(二)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小组或专班,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优的同志专门负责宣传工作(5分)。
(三)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以下简称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工作经费纳入本院预算,配齐配全宣传工作所需的电脑、摄像照相器材和设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5分)。
二、丰富内部载体,营造良好氛围(10分)
(一)在法院机关、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通往审判法庭的走廊等合适地点,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播放电子屏等方式,集中宣传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其中,宣传栏、展板均不少于3处,且每季度要更新一次;电子屏内容每10天更新一次(5分)。
(二)印制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向到法院办事、开庭的群众和当事人,重点向一方或双方为企业公司,或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发放宣传手册(5分)。
三、把握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分)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集中宣传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提供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3分)。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宣讲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和法院的举措做法,以案说法,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讲解相关法律常识,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3分)。
(三)每季度组织策划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4分)。
四、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扩大舆论影响(60分)
(一)加强媒体通联工作。密切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联系,建立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的良好关系(10分)。
在《河南法制报》《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选取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大力度的专题宣传,实行无缝对接式宣传,全方位展现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服务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全力配合媒体报道,积极提供素材,配合采编报道工作。
(二)积极在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发稿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0分)。
1.每年在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件不少于1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字;在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中国平安网发稿不少于一篇(20分)。
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是:《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人民网《网络舆情内参》、《长安》杂志、《人民法院报》。
2.每年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在大河网、河南平安网、河南法学网发稿不少于2篇(20分)。
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是:《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公民与法》等同省级。
3.每年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5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10分)。
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是:《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开封人民广播电台。
4.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其它媒体发表的稿件,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凡被媒体采用稿件,所刊发位置为一版头题的,按相应级别分值乘以3计分;刊发在报眼位置的,按相应级别乘以2计分;篇幅较长的文字稿件每800字计1篇(超过2400字仍按3篇计算);图片报道每幅照片计1篇。在中央级、省级、市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专题片,分别加5分、3分、2分。
(三)加减分事项
在完成发稿任务基础上,在中央级主流媒体每发1篇加5分,在其他中央级媒体上每发1篇加0.5分;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每发1篇加2分,在其他省级媒体上每发1篇加0.2分;在市级主流媒体上每发1篇加1分。每策划一次重大宣传活动加0.3分。主动挖掘培养先进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推出全国典型的加5分,推出全省典型的加3分。积极组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法院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亮点、典型案例等,每次加0.3分。
未能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进行虚假宣传报道,或者在宣传稿件统计中弄虚作假,或者发生负面舆情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本节计分上不封顶,按照最终得分对各基层法院排序后,按照位次计算最终计分。
五、工作要求
各庭室每年在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件不少于1篇,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5篇。每月20号前,各庭室把优化营商环境发稿统计好报送本院新媒体办公室。提供发稿稿件、照片等材料 予以佐证。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机遇,深化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系统推进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打造有温度、有气象、有格局的开发区,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释放新温度,优化专业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
(一)便利市场准入准营。推行人才商事服务“极速办”工作机制,扩大商事登记“跨境通”覆盖面。率先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促进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拓展“一类一策”“一品一策”改革范围,持续破解食品新产品、新业态准营堵点。
(二)优化项目筹建机制。优化项目筹建合伙人工作机制,同步推进招商引进与用地用林、征拆平整、道路配套等要素保障,建立分类支持项目加快投产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快筹快建快投”。优化土地出让流程,无特殊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无需在土地挂牌出让前完成预环评、安评、稳评等事项。
(三)推动项目审批提速。深化订制式审批服务体系,将服务前延至招商引资、选址阶段。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深化市政相关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审批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全流程信任筹建。
(四)升级税务集成服务。提供跨区域迁移业务“一件事”便捷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重大项目。打造“埔小税”数字客服,快速响应税费服务诉求。搭建“埔税魔方”税费知识谱系平台,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办税流程及税费知识。
(五)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修订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组成,创新“吐槽大会”专题。强化区政企沟通服务中心线下“政企面对面”沟通交流功能,提升政府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
(六)持续升级政府产业服务。建设“埔企通”一站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涵盖招商、筹建、投产运营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企服电波”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机制,促进市场供需对接。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创新实行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分级分类管理,建设国家级智能装备行业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试点。
(七)强化区属国企产业服务。聚焦主责主业、分产业链开展产业服务,完善投资融资、园区建设等全产业链服务功能。新增投资30%以上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国有资本85%以上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探索“战略直投+基金+基地+产业”投资模式,对设立的投早投小基金实行按完整生命周期予以评定。
(八)优化产业政策服务。完善“1+N政策”体系,清理政策兑现中的沉睡事项。建设惠企政策智能问答平台,提升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建设“政策北斗”平台,依托数据和算法提供定制化政策匹配服务。扩大政策“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和领域。
(九)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动印发深化知识产权综改试验方案。探索建立国内快速预审与国际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场景下的价值评估模型并形成地方标准。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专利代理对外开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试点。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深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信用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信易+”应用场景。建立政府引导,园区、机构、企业三方参与的信用园区合作共建机制,培育和孵化一批高质量信用园区和信用企业。
(十一)夯实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推行重点企业“综合查一次”制度。深入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管理。深化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争取开展国家审管联动试点。
(十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行涉企审批事项“不同意的上报一级”。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托法治保障共同体,提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搭建埔法善治e平台,整合全区司法解纷服务资源推进线上诉源治理。制作企业版法治地图2.0,为企业矛盾纠纷化解、经济风险预警等提供决策辅助参考。
(十三)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省自贸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推动中新XX知识城片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片区鱼珠片率先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大湾区组合港”“湾区一港通”试点应用范围,推广“两步申报”叠加“提前申报”改革。探索拓展保税研发物理空间范围,推进全球中心仓建设。
(十四)加强国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逐步实现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优秀境外专业人才在中新XX知识城便利执业。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促进与国际标准政策接轨。推进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应用落地,推动XX、南沙两区建筑工程领域港澳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互认。
(十五)强化营商环境改革基层探索。推进联和街道建设XX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街镇,在企业服务、政策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行会商会建设、监管执法等领域先行先试。升级XX国际生物岛“十分到位”创新服务,健全企业服务精细到位和快速响应机制。
二、展现新气象,提升“六链融合”的产业生态环境
(十六)系统提升产业链能级。优化提升“双链制”,围绕创新驱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应用场景开放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现代产业链生态体系。重点围绕主导产业链,绘制产业地图,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区域、目标产业、目标企业和目标项目。支持优质存量企业和本土成长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以商引商。
(十七)激发创新链活力。高质量建设“2+3+N”战略创新平台集群。健全“创客空间(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大孵化器发展模式,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企业培育链条,形成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鼓励国企深度参与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建设。落实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鼓励更多机构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十八)强化人才链支撑。聚焦国际人才自由港建设,出台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探索建立“XX人才蓄水池”,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更好引进、培育和集聚人才。选聘智慧大使,铺设产才交流中心,打造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制定技能人才集聚专项扶持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举荐方式。打造国际人才会客厅,用好“一站式”人才服务专区。引进高端医疗机构,为高层次人才等提供高端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十九)深化数据链赋能。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扩容,加快重点区域连续优质5G网络覆盖。推动完善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接入和数据运转体系建设,打造高能级工业互联网服务生态。动态制定和实施公共数据开放清单。
(二十)优化资金链配置。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核心区,在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开信融”平台与粤信融等公共平台对接,提升征信集成和产融撮合水平。优化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围绕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开发发行一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与资产管理中心。
(二十一)加快政策链贯通。推动省区共建生物医药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合作协议2.0落地,争取XX国际生物岛开展实验室自建方法(LDT)区域试点。开展无人驾驶示范运营,打造大湾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区。完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网络、保障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开展智能驾驶低空载人飞行器试飞及组网试点,积极申报全域低空试点。依托中新XX知识城等平台,争取一批省、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二十二)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效。高效运营XX产业“云招商”,打造即时化、零距离的招商服务平台。推动产业载体超市升级扩容,为项目选址落地提供更高效、更丰富的选择。完善临港智慧招商数字云平台,建立招商联动机制,推动临港片区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
(二十三)实施专精特新育成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促进联盟,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相关标准体系、管理机制。依托专精特新产业园,鼓励更多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建设。
三、构建新格局,完善优良可靠的基础配套环境
(二十四)创新产业用地保障监管体系。创建省国土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区。试点单宗土地混合利用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联合拿地,推行多宗土地整体打包的产业链供地模式,探索在片区尺度下二三产业的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完善工业用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机制。深化提容审批改革,强化提容项目产值税收监管。
(二十五)加强制造业优质空间保障。建设适配先进制造业需要的高品质产业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或长租,规范转售转租管控。进一步做优“摩天工坊”,推动“工业上楼”“园区上楼”。鼓励区属国企参与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对工业园区实施统一规划、开发、运营、管理。
(二十六)加强公共服务能源保障。加强现代化绿色低碳强电网投资建设,为重点企业提供双源双回路接入条件。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革。探索临电租赁共享模式。创建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对临时用水和外线接入管径≤DN300且长度≤200米的永久用水项目,探索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七)提升优质教育服务。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XX市教育局共建中外人文交流XX(XX)教育创新区。持续做好招生入学划片、阳光招生等工作,修订完善重点企业指标入学政策。鼓励社会申办港澳子女学校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二十八)优化安居宜居服务。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实施“非改住”。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区属国企闲置物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模式,鼓励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运营的蓝领公寓,加大制造业企业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多措并举扩大人才住房供应,优化人才住房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构建租购并举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二十九)完善公共出行服务。优化区内公交线网布局,加强接驳轨道交通的运力保障,优化智能网联无人驾驶公交等便民服务车体系。实施全区智慧停车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利用公交总站性质用地附带开发公共停车楼等交通服务设施,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或者提容审批时明确要求配建或增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停车位。
(三十)完善产业附属配套。加快推进危险物品卸载(仓储)基地建设。优化东部固废项目运营模式,推进中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建设。推进水系控制线优化调整,开展水系数字孪生建设,加快推进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改革措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改革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在更高层面复制推广。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考核评估管理,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持续走深走实。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4
按照区委作风办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组织下辖支部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应有成效,现将开展情况做以总结。
一、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卫计系统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迅速召开由各基层支部负责人参加的作风整顿动员专题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向干部职工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组织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整顿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作风整顿工作有力开展。
二、围绕整顿重点,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深入学习提升素质。采取多种学习教育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主题讨论,激发工作热情,转变思维守旧、安于现状、消极畏难三种思想,形成更新观念、奋发作为、勇于争先三个意识,切实提高干部参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围绕旅游提升服务。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围绕山马、山地自行车赛安全救援强化医疗保障服务;深化旅游志愿者服务,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蛇洞山景区提供志愿者服务,9月份在北疆交通岗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培训业务提升本领。每个月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一次;围绕培养专业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四是运用法治提升素养。开展新《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测试2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将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纳入整治民生领域问题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工作责任机制,逐步形成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构建治理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方面的警示教育。二是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制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落实出院病人回访等制度,每名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有奖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对部分出院患者进行回访,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深入推进五零承诺服务工作
将开展五零承诺服务作为提升服务工作质效的目标,制定区《卫计局五零承诺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五零承诺服务工作原则和标准,落实窗口服务七统一,推行窗口工作人员六不准。定期对基层单位五零服务承诺和六规范进行抽查,大大的提升了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流程运转实际和工作需要,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简政放权、精简程序、提速增效。建立、完善和实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真正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守,形成机关服务工作质效提升的常态化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5
为推动改作风优环境走深做实,省委决定2021年在全省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用钢牙啃硬骨头,着力补齐能力短板,强素质树形象,持续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向全国一流行列迈进,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推进十个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整顿重点
(一)着力解决抓落实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对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研究得不深不细、落得不实,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个别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工作成效不佳。二是疫情防控要求部署落实不力,部分地方和单位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麻痹懈怠,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缺乏统筹、畸轻畸重,防控责任虚化、机制空转、重形式轻效果,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对措施失准、简单化一刀切,工作组织失序、网格化管理存在死角漏点。三是结合实际不紧,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面临的主要矛盾、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把握不准,工作想当然、乱决策,照搬照抄、强推蛮干,严重脱离实际。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发文开会上下一般粗,个别领导干部只挂帅不出征,只提原则要求、不抓具体落实,督导检查重迹不重绩、重说不重做,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影响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地生根。
(二)着力解决改革创新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思想保守,以旧思维贯彻新理念,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敢闯不敢试,新领域新产业探索创新步子不大。二是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一些放管服改革事项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监管机械僵化,发展活力没有充分激发。三是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意识不强,对成熟经验学习复制不深入,对基层实践创新创造重视、发掘、推广不够,典型引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三)着力解决攻坚克难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担当作为不够,只签字画圈、不尽职尽责,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敢亮剑,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理旧账,对重大信访案件推诿应付。二是缺少招法,硬骨头面前没有钢牙,识变应变求变办法不多,分不清主次、抓不住关键、打不开局面。三是应急处突本领欠缺,风险意识不强,见事迟、反应慢,疫情防控常态化转换为应急状态不及时,不能精准拆弹、化解危机。
(四)着力解决专业化能力不足问题。一是专业素养不高,行家里手不多、业务不精不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不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二是专业精神不强,五细要求落实有差距,基本功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粗枝大叶,对涉疫重点人群管控不严不细。三是工作钻研不深,政策研究不透,找不准政策落实结合点,与党中央重大发展战略衔接不够,政策红利没有充分释放,错失发展机遇。
(五)着力解决依法办事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法治思维不牢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不强,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问题。二是一些领域法规政策不完善,在市场准入等方面还有不合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工作随意化倾向尚未消除。三是执法司法质效不高,个别复杂疑难案件处理效果不理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执不果、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
(六)着力解决群众工作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深入群众不够,问需问计问效于民要求贯彻不到位,组织发动群众自觉主动防控疫情有差距,领导干部走流程不深不实,一些政策出台前调研不全面不充分,与群众需求贴合不紧。二是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行政方式重管轻服,为企业服务不精准,对引资引智、项目建设等服务保障不到位。三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及时不彻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堵点,群众办事便利度仍不高,教育交通、社保医保、物业供热等领域问题屡治不绝。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将学习贯穿改作风优环境始终。坚持以学为本,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搭建平台、树立标杆,打牢各级干部改作风优环境能力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综合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班、专题研讨、学习成果测试等形式,把理论学习抓紧抓实,做到知行合一、学思践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
二是抓实业务学习。聚焦学精学深、学以致用,完善载体平台,注重系统共享,整体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深化基本业务+应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更新职责清单、业务手册、基本业务+题库,注重增加自贸区建设、数字经济、新基建和相关法规知识,适时开展基本业务+标准化验收。增强业务大讲堂实效,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每月至少开讲1次。开展业务知识每季一考,处级及以下干部全员参考,成绩公开通报。组织业务比武练兵,重点针对大厅窗口、监管执法、疫情防控等一线岗位,线上线下赛练结合,引导督促落实五细要求、培养行家里手。
三是主动对标学习。注重正向引领,加大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力度。开展省直机关业务能手评选,表彰能力素质强、专业化水平高、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重业务、重能力鲜明导向。积极向先优学习,编选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创新案例,推出品牌工作、品牌项目,带动全省争先创优。
(二)组织难题攻坚行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紧盯全省共性难题和系统自身难题,定人定责、专班攻坚、定向突破,2021年年底见到明显成效,在攻坚克难中提高实战能力、锤炼过硬作风。
一是组织项目建设难点攻坚。聚焦攻克用地规划、建筑规划、施工、验收等项目建设各环节难题,完善专班+首席服务员+领导联系项目全程包保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推广承诺即开工,推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强化重点项目资金、土地、水电气运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确保如期完成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组织政务服务堵点攻坚。聚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定期梳理营商环境评价、网办事项飞行检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堵点突出的市(地)和中省直单位,在省级媒体公开承诺,限期整改践诺,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组织系统行业难题攻坚。聚焦本行业本系统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重点破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新课题,按系统、省直单位、处(室)分层次各确定2―3个难题,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班推进,扎实调研、强力攻坚,建立台账、对账销号,2021年年底以适当形式公开整改成效,在解难题中提能力、促发展。
(三)强化问题检视整改,补齐能力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查缺补漏、严抓整改,以避短克短补短促能力提升、作风改进、环境优化。
一是集中开展案件(事件)评查。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查找近年信访积案、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群体事件、决策失误事件、突发应急事件、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省信访局、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法院等单位牵头评查相关领域全省总体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评查各自情况,认真复盘推演、深刻剖析原因、定向补课充电,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本领,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出现。
二是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百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基层减负,深入整治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等突出问题,在真抓实干中提高落实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查处相结合,紧盯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顽瘴痼疾,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英模精神,提升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改革创新本领。注重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通过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破解改作风优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构建数字政府,打通数据壁垒,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支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掌上办;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事项办理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行证照分离全省覆盖;以市县为主体,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优惠政策清单,推广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免审即享、免申即享;拓展办好一件事改革,各市(地)新增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一件事50个以上,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顺畅度。
二是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统一公布省直行政机关承诺事项清单,推广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诺制、办照即营业等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政务服务管理方式持续创新。
三是支持自贸区改革。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一业一证等改革,在引资引智、金融创新、跨境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带动全省加速赶超。
四是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免罚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在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制定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创造宽松市场环境。
(五)坚持常态长效,提高改作风优环境制度化水平。深入总结近年的实践成果,形成制度机制,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实领导干部走流程。认真执行《关于常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的指导意见》,坚持领导干部以普通群众身份体验服务事项,推行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跟执法,重点走好疫情防控全链条流程、体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践行群众路线、查改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二是拓展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强化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将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作为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向县(市、区)、自贸区延伸,推动全省对标提升。
三是推行干部容错免责清单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省政府工作部门立足系统行业、具体岗位,细化适用情形、落到基层一线,让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可操作,引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放开手脚、主动作为。
四是完善重点领域法规体系。注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进社会信用、中小企业发展、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立法,加强立改废释工作,健全适应现代化新龙江发展需要的法规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突出主题、压实责任。各市县、中省直各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加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坚持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与管干部抓业务促发展一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干部要负起各自责任,主动苦练内功本领,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各级作风整顿领导机构要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市级做到专人专职抓,确保省委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级新闻单位要负起媒体责任,全面深入报道改作风优环境重要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从严问责。畅通各级信、网、电、微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纳入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加强媒体监督、办好党风政风热线,广泛查找收集问题。坚持斗争精神,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对能力不足、人岗不适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作风败坏、影响恶劣的干部从严查处,对负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系统联动、整体推进。要上下同步,中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发挥带头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基层单位主动对接、推进落实,做到作风能力整体提升、营商环境系统优化。要条块配合,市县与驻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攻坚克难,完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树立“服务企业贵在无事不扰、支持企业就要有求必应”的理念,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过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一流。自觉对标世界银行最新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先进典型经验,坚持“拿来主义”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能我行”,全力深化改革创新。
(二)坚持系统集成。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加强全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全过程服务和监管效能,构建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推动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调研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改革举措,加强跟踪督导指导,全面提升改革创新质效。
(四)坚持数据赋能。注重用数字化手段推动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创新,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持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准入退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领域攻坚,重点在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拓展“一照多址”、健全歇业制度、推行“验登合一”、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深化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加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二)创新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围绕金融服务、用地保障、劳动就业、人才流通、科技创新等领域攻坚,重点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拓展“用地清单制”改革范围、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开展就业“直补快办”行动、探索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发布人才政策清单、扩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范围、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三)创新提升全过程监管服务效能。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监管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打造现代“政务综合体”、推广“企业码”服务体系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四)创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围绕解决商业纠纷、市场竞争、保护中小投资者、法治保障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隐性壁垒清理整治、扩大在线调解范围、推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五)创新提升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机制。围绕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诉求办理质效,重点在优化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升级12345热线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响应速度、健全完善“统一受理、依责办理、限期办结、审核督办、科学考核”全流程闭环运行模式、加强对企业诉求解决情况的跟踪督导和定期评价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六)创新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协同省纪委监委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建立季度会商、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选取不同层级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点,组织营商环境专项察访,定期发布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把握监督导向,惩治不担当不作为,保护敢担当善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持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省政府分管领导各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改革任务督导落实。省营转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省营转办备案。建立改革任务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对标对表,动态调整创新提升行动改革举措,不断提升改革综合效应。
(二)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力争用2-3年时间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市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加强典型经验推介推广力度,定期发布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
(三)持续强化跟踪督导问效。健全完善台账式管理、工程化验收、走流程体验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探索建立重大营商环境问题直督直办机制,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推行“无感监测”模式,每年至少组织2次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推动营商环境考核创新。
(四)持续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政商交往正面、负面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经济组织制度,探索开展“政商早餐会”“亲清会客厅”等活动。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宣传和评估机制,各级制定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等,要充分征求、吸收各类企业意见。加强正向激励宣传引导,推出一批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企业家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7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
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6、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XX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任务安排,结合省国资委职责定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XX关于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监管企业满意为标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理念,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强化为企服务,塑造优质高效国资监管营商环境,促进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分工
(一)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手段。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监管理念,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强化监管方式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在组织开展监管手册和权责清单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形成2023年版《监管手册(权责清单)》,厘清权责边界,规范履职。组织召开监管工作手册宣贯培训会,进一步明晰国资委和企业的权责边界,规范企业报批报审及报告行为,切实增强监管的规范性。举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实务”专题培训,将公平性竞争审查纳入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体系中同步推进,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制发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组织召开合规管理培训,强化企业依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
(二)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指导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诚信意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督促监管企业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认真做好清欠投诉事项的核实反馈工作。
(三)持续优化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升级改造XX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并对接到XX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增加互联网实名身份认证功能,完善电子签章功能,实现国有产权交易政务公开。将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系统与产权交易中心联网对接,及时监控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四)搭建平台促进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召开以“新能源助力XX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3年度驻吉央企座谈会,进一步强化XX省和驻吉央企在能源领域,特别是新能源领域的沟通合作。积极推动入选吉浙对口合作项目的“吉浙战略品牌合作”和“玉米产销合作”两个项目与浙江省相关企业进行对接洽谈,适时组织企业赴浙江开展的“十城百场”线下对接活动。指导企业与驻吉央企对接洽谈,助力驻吉央企强化与企业间的合作,实现共赢。
(五)夯实营商环境建设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激发企业竞争力、营造良好营商氛围为目标,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络员,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办落实,打牢营商环境建设基础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根据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适时对新增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做好国资监管文件解读及回应关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报道机会,展示我委营商环境建设的亮点和成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有较多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深入贯彻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神,激发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动性、能动性,切实提升工作作风。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更好激发监管企业活力、竞争力,切实督促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国资国企工作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国资监管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按照《XX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中的部门分工,明确全年营商环境建设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及责任处室,对所要完成的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列出完成时限,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任务实施。对照任务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各处室每季度底向法规处报送本处室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法规处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工作总结及涉软案件情况报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2月15日前,各处室要对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和相应细化工作进行自查,上报相关情况、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取得的经验等内容,由法规处汇总后形成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材料。同时各相关处室要指派专人负责准备相关工作材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9
根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部署行动,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服务效能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统一思想,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压实职责任务。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使命感坚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服务大厅经办服务情况
上半年,累计受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6585人次(省外780人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5605人次,受理重大疾病备案1318人次,门诊慢性病5734人次。
受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停保、退休以及关系转移等参保业务15445人次。
受理非联网报销手续2819人次。
各窗口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1.5万余人次。
完成2021年度门诊慢性一般鉴定程序集中鉴定5300人,通过鉴定4890人。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
一是全面执行2020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救急救命的119个国家谈判药品于2021年1月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门诊重大疾病特定用药由27种增加到93种;三是简化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流程,由每年只可申报一次调整为每月都可申报,缩短鉴定时限;将25种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有三年调整为长期。
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确保我市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2020年落实了国家对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工作,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xxx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
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制。
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10类6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推行《医保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职工大病”和“生育保险”两个窗口,将相关业务纳入医保综合窗口中,切实抓好业务整体融合,实行相关手续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参保职工需二次提交手续的问题,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一趟办结”。
三是今年5月8日起,推行安阳市区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打破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实行医保服务大厅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制度,每周六、日安排专人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五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参保单位,我们与人社局在市民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3、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以身边人教身边人、业务能手带业务新人的办法,促进窗口经办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
对服务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服务大厅配置,设立排队叫号机、志愿服务站、休息排椅、报刊(图书)阅览架、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工作人员服装,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
三是着力增强群众服务体验。
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承诺办结限时。
设立服务大厅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岗,提供叫号、排号、政策宣传及服务引导服务。
全面落实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结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办事体验。
四是着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开通了“豫保通”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姓名修改、参保情况查询、报销情况查询、医保三大目录查询、全国联网医院查询、经办流程查询以及网上政策咨询等线上服务,开通参保企业单位医保政策咨询微信工作群,全面服务企事业单位相关医保政策咨询。
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
一是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立了相关政策解读栏目,公布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定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文章50篇,三是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指南、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手册5千余张。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
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二)我市尚未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由于我省医保信息化不完善,没有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无法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三)“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缓慢。
医保系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只能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报销数据查询,还不能实现网上参保登记、信息更正等其它医保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领导,确保营商环境责任落到实处。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把开办企业各项营商环境有关医疗保障指标落到实处,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医保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继续跟踪开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切实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明年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修订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标准,全面开展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规范经办事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对窗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经办模式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建设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经办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数据多跑路”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0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xx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xx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 ,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整治范围
利用20xx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治内容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四、整治步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xx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2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四大工程”任务,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同步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利政务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同一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在各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无差别”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流程,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
(三)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系统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
(四)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加快所有省级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书和电子印章制作,推动水利审批事项通过“吉事办”移动端审批办理。
(五)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按照《XX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所列涉水政务信息资源,完成目录事项认领和发布,按时上传相关挂载资源,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做到共享信息实时更新、应归尽归。确保数据全面,可用可共享,实现目录注册率达100%,资源挂载率达100%
三、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六)深化水利建设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严肃全省水利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清理利用规范性文件搞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擅自设立审核备案证明事项和办理环节、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行为。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加强水利招标投标过程监督管控。
(七)在水土保持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注重事前预防,指导全省开展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连续推动省级遥感监管全覆盖,运用高新技术实现“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抽查方案质量,加强源头监管。坚持寓管于服,落实水土保持惠企优惠政策,凡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按规定免申请主动办理。继续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加强成果共享。
(八)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明确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目标和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清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事中事后监管,为评估区域内项目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九)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探索套餐式集成审批,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替代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推行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倡导贴心服务,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时效,实现提前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检查程序。
(十二)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开展检查人员资格审查、对标认领行政检查事项、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等措施,打造“事前报备、电子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新模式,从根本上杜绝无证检查。
(十三)严格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采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教育整改和纠正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十四)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水利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避免执法畸轻畸重。
(十五)深入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全面落实《X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严落实执法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水利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落实法治思想,以及实施“三项制度”、执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堵塞执法监管漏洞,消除执法薄弱环节,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水利内部监督,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振兴发展大局,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工作统筹和系统谋划,对照本方案工作要求逐项细化,提出具体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坚持定期研究调度,切实解决便民利企、优化环境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总结工作创新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具有应用价值的典型经验,为全省水利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理论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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