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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喀什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5 1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喀什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喀什市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策划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分析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科学准确的疾病谱,建立完善、适用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对危害群众健康的各类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

  二、体检对象

  (一)喀什籍城乡居民:指0-6岁儿童、7岁以上(含7岁)在校学生(含高校)、15岁(含15岁)以上城乡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

  (二)流动人口:指离开户籍所在县级行政区到喀什地区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办理居住证的人员;
未办理居住证明的0-14岁(含14周岁)的流动人口可提供家长的相关居住证明。

  三、体检项目

  (一)0-6岁(含6岁)儿童体检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0-6岁(含6周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执行(见附表3.1)

  体格检查:身高、体重、皮肤、胸廓、心肺、脊柱四肢、肝脾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进行粗测判断、病史询问、健康咨询。

  辅助检查:血红蛋白按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按照规定对相应年龄段儿童开展检查。

  (二)7岁以上(含7岁)在校学生体检项目。小学、初中(含内初班)、高中(含内高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等)在校学生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新教体艺〔20xx〕4号)执行,并增加血红蛋白检测项目。高等学校(含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等)在校学生体检项目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表内容执行(见附表3.2)。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学生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体格检查: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等)、血压、内科检查(心、肺、肝、脾)、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甲状腺)、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扁桃体)。

  辅助检查:血红蛋白、15岁以上(含15岁)学生需做结核病筛查(DR检查)。

  (三)15 岁(含15岁)至64岁城乡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体检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程体检项目的通知》(新卫办基层卫生发〔20xx〕3号)内容执行(见附表3.3),继续开展第三轮结核病筛查工作(DR检查)。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群众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体格检查: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眼科检查、血压、内科检查(心、肺、肝、脾)、外科检查、口腔科检查。

  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空腹血糖、心电图、胸部X线拍片检查。其中45岁及以上人群,体检项目增加血脂(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腹部B超(包括肝、胆、胰、脾、双肾),男性增加前列腺膀胱B超、女性增加乳腺B超。

  (四)65岁以上(含65岁)城乡居民体检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的项目体检。继续开展第三轮结核病筛查工作(DR检查)。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群众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体格检查:体温、脉率、呼吸频率、血压、身高、体重、腰围、体质指数、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初测判断。

  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部X线拍片检查。血脂(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腹部B超(包括肝、胆、胰、脾、双肾),男性增加前列腺膀胱B超、女性增加乳腺B超。

  (五)个性化体检项目。各体检机构安排具有资质的医生对体检人员进行问诊、听诊和查体,结合家庭病史、遗传史、疾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及身体近况等情况,按照不同人群和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的体检服务内容,其中15-64岁城乡居民在问诊环节中疑有慢性病、重大疾病、传染病等疾病的,按照个性化体检项目流程执行。

  1.肺结核病检查。15岁以上(含15岁)城乡居民进行胸部X线检查,于2021年6月实现15岁(含15岁)以上城乡居民中肺结核高危人群(20xx-20xx年登记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及其家庭密切接触者、20xx-20xx年在全民健康体检或其他途径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糖尿病患者、艾滋病等双重感染免疫力低下等人群、50岁以上人群)检查全覆盖。喀什市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地区肺科医院)要对普查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患者进行确诊,将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含涂阴、涂阳、初治、复治)全部纳入全程规范治疗管理。

  2.其它重大传染病检查。15岁以上健康人群在问诊环节中疑有其它重大传染病等疾病参照相应传染病服务项目流程执行。

  3.加强慢性病管理。准确测量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或疑似病症人群餐后2小时血糖、复查血压等指标,给予健康指导和咨询,并纳入慢性病管理体系。

  4.重点人群转诊服务。根据听诊、问诊、查体等环节,告知并转送具有疑似先天缺陷疾病、白内障、冠心病等病症人群至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诊,优先转送到实施公益基金项目、光明行动等救治机构进行免费救治。

  5.更新贫困人口档案。根据贫困户病情进行针对性体检,通过转诊、住院等方式进行跟踪管理,更新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筛查登记表》。

  四、体检机构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承担,市第一、二体检中心协助乡镇、街道开展体检。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做好健康体检工作,村(社区)级不设体检点。在校学生(含高校)健康体检工作由教育局和卫健委共同确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各体检机构要按照“医检分开、相对独立”的原则,规范设置体检场地,制定体检工作进度计划表,明确每日体检人群,确保体检工作按进度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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